聚些日子,没着急去看房子,反而默契地想一起去景点。文因朝问她想去哪里,她立刻不假思索道:“地坛公园。”那位经常徘徊在地坛公园的作家,在2002年还在世。只是她不能确定,能否在那里遇到他。
文因朝知道她在想什么,只是笑笑,摸了摸她的头,仿佛她只是一个小孩子。许则欢反而俏皮起来,撒娇地吻吻他的脸,也不管是在什么场合。反正他是她的,她也是他的。
热恋中的人,其实恨不得时时刻刻都腻在一起。即使走路,也是想手拉着手的。她才不管他的形象,也不必在意他的社会角色。
文因朝笑她:“以前不知道你这么粘人的。”
“现在知道啦?”
“当然,一个粘人的小妻子。”
她听了笑。忽然理解了,为什么身体出轨算是原则性问题。因为男人和女人,最亲密的莫过于如此。所以那些妻子,才誓死捍卫丈夫身体的纯洁。
地坛公园如此之大。许则欢一边走,一边想象着,当年作家的那位母亲,是如何在这园中匆忙地走,焦虑地走,寻找她残疾的儿子。她肯定是在担心着的,怕她的孩子有什么意外,有什么危险。那是怎样一种牵肠挂肚啊。
文因朝问她:“怎么出神?”
她看着他笑,情难自禁,踮起脚去吻他。他停下来,任她吻,不过有些不好意思:“好多人看着哪。”
“那就让他们看。”许则欢霸道地宣布。不过也跟随着他的目光,望向周围。反正这些园中的行人,她也不认识。正这么想着,突然觉得,前面走过来的一对男女有些熟悉。
她定睛细看,果然,那男人越看越像元修。只是他身边的那个女孩,正腻在他身畔,宛然就是另外的一个自己。许则欢觉得就像照镜子一样,她也是如此腻着文因朝的。
这让她神情微变。她不明白,怎么会在京城遇到熟人,尤其是遇到元修。她一定是和他犯冲,上次是表姐,这次的女孩又是谁呢?他的表妹?
元修也发现了,远处正呆呆望着他的是许则欢。他有些意外,不过又看到了文因朝,随即释然地笑了。
许则欢最佩服的,就是元修这种随时随地,无论什么情况,都能淡定自若的状态。仿佛他和另一个女孩同游,只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文因朝都已经皱起了眉头。这种情况下,他不太想跟元修打招呼,准备带许则欢换条路走,林荫路也不错,至少清净。
不料元修却已经走近了,还大大方方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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