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什么都没弄明白就签字的合同。”
方艳梅语气不好地问道:“那张经纪合同到底说了什么?”
靓坤说道:“从你的发型改变到你的恋爱报告,从你的言谈举止到你的绯闻设计,完整的可以出一本书,叫《作为艺人应该知道的事儿》,这就是合同的内容。”
方艳梅迟疑了一下,问道:“不是应该写上一年至少几张专辑、几部电影,几场巡演吗?”
靓坤大包大揽地说道:“放心好了,这个肯定没问题的,张彻、李瀚祥是我朋友,傅家辉我昨天才跟他吃过饭,你放心好了。”
方艳梅还是有些不放心,说道:“合同里经纪公司的义务才三行,而我的义务有三页纸。我担心我表现的不好,公司会随便把我给卖了。”
靓坤说道:“当然不会,这个肯定不会的,我们给你的都是最好的资源。”
方艳梅仔细地重复着合同里的条款说道:“可是合同里面有写‘经纪公司有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义务’,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靓坤不耐烦地说道:“在香港,每年想成为明星的年轻人不计其数,如过江之鲫,你自己好好考虑吧!你把你自己保护的这么厉害,你还想做艺人吗?你到底是在帮你自己,还是在害你自己?”
……
签约之后,靓坤给方艳梅、方艳萍安排了两个从TVB挖来的资深经纪人,算是“老人带新人”。
靓坤最近多跑了几次乾坤娱乐,听到两个经纪人总是在语言上打击方艳梅、方艳萍两姐妹。
“别以为你长得好看点就可以趾高气扬,这个行业你这种人一抓一大把。”
“别总是跟我提这个提那个,你现在有这个资格吗?越大牌的明星越谦虚,学着点。”
“你平时走路能不能注意点,精神点,好歹是个艺人,别总用路人的标准要求自己。”
靓坤在给方艳梅、方艳萍两姐妹出了两次头之后,方艳梅的经纪人陈淑敏找到了靓坤办公室:“林老板,你最近几次的行为,我很不认同。我们这一行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是,对于一个刚签约的艺人,经纪公司第一件事就是要打击她。”
靓坤不明所以地问道:“为什么呢?”
陈淑敏说道:“便于管理,让她老老实实听话,乖乖给公司赚钱。千万不能给她们恃宠而骄的机会。”
靓坤说道:“这不就是典型的家长式管理?”
陈淑敏语重心长地说道:“艺人是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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