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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医院以后,发现孩子实际上已经有七个月,太大了,根本无法打掉。
医生说:“这只能做引产手术,然后中止妊娠,也就是打一针把胎儿杀死。”
听到要把孩子生下后杀死,林博文的母亲无论如何不能接受,又以死相逼。
哪里有斗过孩子的父母?外婆束手无策,只能听之任之了。
于是,最终孩子就被生了下来,外婆让他用了自己的姓,叫做林博文。
……
林博文的母亲生下孩子后没有几年,就考上了政府职员,要去台北市工作。
在保守的台湾社会,未婚妈妈和艾滋病毒携带者差不多,很难在正经行当立足。
无奈之下,林博文母亲只能把孩子留给林博文的外婆照顾,自己隔三差五的回来看看他。
又过了几年,林博文的妈妈结婚了,男方是个40多岁的军官——当时林博文母亲不过20出头。
军官表示可以接受私生子林博文,可以给钱给物养着他,但是绝对不愿意同他一起生活。
于是,林博文就一直和外婆生活在一起,等同于没有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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