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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年,一向被视为“欧洲土包子”的俄国废除酷刑。
在香港,“打藤”主要是针对中国人,英国人因此而经常滥用,犯人受罚的过程通常吸引大批人围观,有人因为受笞刑所引致的伤而死。1877年,港英当局废除公开笞刑,只在监狱内仍继续执行。
在1950年代,港英当局才在世界反殖民浪潮的压力下,加强监管,以防“打藤”被滥用,规定未满14岁的犯人不得鞭打超过6下,未满16岁不得鞭打超过12下, 未满21岁不得鞭打超过18下。同时, 赋予监狱惩教人员决定是否施行“打藤”的自由裁量权。
被点到的囚犯都是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
特别是其中还有靓坤认识的囚犯,此人是个记者,名叫程安。
记者这个职业,特别容易让人自命不凡,什么无冕之王啊、“第四权力”啊。
程安就是那个站在马路对面拍下靓坤挥刀瞬间的记者,还给靓坤安排了一个头版头条,铁证如山,让靓坤连找人顶包都没办法下手。
程安害得靓坤坐牢,倪坤反手就给程安家里塞了一包白小姐,又向毒品调查科(Narcotics Bureau,缩写:NB)举报了程安。
牛13哄哄的程安本来把事情说清楚就行了,顶多就是一场误会,却偏偏要跟毒品调查科的人动武。
毒品调查科的人也不惯着程安,虽然不够证据起诉程安藏毒,还是以“袭警罪”送程安进来跟靓坤作伴。
程安所在的杂志社,也是一间小杂志社,开始也想发动舆论保下程安,但是被倪坤派人往杂志社里面扔了几条菜花蛇,也偃旗息鼓了。
也是赶巧了,程安被送进来的时间和靓坤是一样的。
所以,看到程安叫饮料,靓坤也没有提醒他。
……
走进打藤房。
狱警命令道:“13259,法官判你打六藤。你体重一百三十磅(英制重量单位,约合一百二十斤),打四分二厘藤。”
打藤房会根据人的体重选藤,“四分二厘”指的是藤条的直径为市尺四分二厘,合1.4厘米。
看着狱警从药水桶里面抽出一根粗细合适的藤条,并用卡尺测量藤条的直径是否符合标准,程安心里一阵发毛。
执行“打藤”前,医官上下打量了程安一眼,就算是体检了——体检的目的是察看犯人的身体一次所能承受的藤笞数。
行刑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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