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比赛结束还有最后30秒。
勇士队有机会逆转,依靠球员的个人能力完成逆天改命!
快船将关键一攻的重任放在了库里的肩上,他有机会一击致命,拿下比赛。
但双掩护后勇士队库里进行了包夹,库里不得不跳起传球,球给到巴特勒。
巴特勒从中路突破杀入篮下后抛投出手,球在篮筐上转了一圈掉落了出来。
勒布朗-詹姆斯拿到后场篮板,史蒂夫-科尔没有叫暂停,詹姆斯运球过半场。
他有做英雄的机会,但他将球传给了凯文-杜兰特,杜兰特右侧的突破。
快船同样选择了包夹——但这并不是一次好的防守选择,他们应该放两分而不是放三分。
杜兰特传球给到了外线的格林,格林再分球,给到弧顶的詹姆斯。
詹姆斯面前竟然空了,他有三分绝平的机会!
今晚詹姆斯只拿到了14分,这是他挽救勇士,也是挽救自己的一次机会。
但在这一刹那,他内心还是在犹豫,他应该投吗?能投进吗?
这时,他耳边突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好像是从场边快船替补席传来的:
“Shoot!(投篮)!”
好像是斯玛特。是斯玛特吗?
那一瞬间,他仿佛被这个词给击中,像旷野上被击中的野牛轰然倒地,周围的光线随着眼睛轮廓的闭合而逐渐消失,铺天盖地的乌鸦扑扇着翅膀从不知名的黑暗角落中出现,他们多的不可计数,在平日里你绝见不到它们的身影,而一旦尸体出现他们就从黑暗中袭来,仿佛它们就是黑暗,黑暗不是一个整体,而是一个个像乌鸦一般可以聚散的颗粒,是一种预示着凶险的腐败气味分子。
他脑海中又快速闪过那个第一次接触篮球的下午,在克罗希尔街巅峰湖社区中心的篮球场上,他像个跑锋那样接到队友的传球,用左手把球放进篮筐里——没错,他其实是个左撇子,但最后却改成了右手投篮,这让他的出手总是显得有些别扭。他要用一次又一次的练习来让那本不该承担投篮功能的手适应投篮时的肌肉记忆,这持续了二十多年并将一直持续下去,就像他和他周围的人想将他送上那尊王座,他也渴望那尊王座,但他似乎没有想过,是否那里本来就不属于他?本来就不是他应该去,也不是真正让他快乐、强大、成就自我的地方?
那个下午,他和自己所在的队伍输掉了比赛。后来AAU的总决赛,他们也输掉了比赛。失败腐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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