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对方不敢大肆动手,然后凭借自己更加强大的实力,碾压了这些束手束脚的追兵。
整个过程几乎行云流水,不带任何拖沓,男人没有任何伤痕出现,死伤的只有追兵,以及几个无辜的平民。
到这里,仍旧是那个话术,要是正常人,多半会怨恨并气愤男人居然用整个镇子的居民来威胁他的敌人,回头高低得让他拿出点什么补偿。
但女孩没有,因为她还是个女孩。
虽然对于社会已经有了些许认知,但她的年龄太小了,世界观成长地并不完善,自我判断能力也还没有发展完全,加之,她第一个碰见的人,是男人,而不是这些“正义”的追兵。
据小道消息说,男人长得很好看,很英俊,是所有女孩都会喜欢的模样,天生就能给人好感。
在这样的第一映像与保护她不受影响的条件之下,女孩没有将他所做的事情认作“坏事”,至少没有觉得这是个十恶不赦的人,甚至在事情传开之后,极力驳斥那些侮辱男人的人。
而在辩驳的过程中,她渐渐觉得,对方没有做错什么。
因为用镇子上的人做威胁?然而镇子在他离开之后与之前没什么区别啊。
因为伤害了无辜的人?但他们不是也没死么,甚至人家也留了一些补偿。
因为心狠手辣?可不杀他们,死的不就是自己了么,换谁谁也会做出一样的选择吧?
在一段时间的辩论之后,人们逐渐发现,他们好像确实说不过女孩,因为她能给出所有问题的答案,可他们的理由却因为这份驳斥而逐渐变得牵强——又是一次假如,假如是正常人的话,他们肯定不会承认自己的错误,因为人拥有着从众心理,而自己这边才是大多数,他们一定会用更多的嘴巴来让唯一持有反对意见的嘴强行闭上。
遗憾的是,这一次的假如,没有像之前那般发生意外。
因为律法悬在头上,人们不会直接对女孩进行侮辱,但这是个小镇,大家出门十年遇上的都是自己的熟人,熟人之间想要联合,实在太过方便,想要针对一个人,还是一个孩子,也非常简单。
从那之后,女孩不再拥有能够让她打工的店铺,不再有能给她提供面包的好心老板,甚至还失去了自己的小茅草屋。
在草屋被大人撺掇的熊孩子们摧毁的当天,她无家可归,只能漫无目的的在这座熟悉又陌生的镇子里漫步。
走着走着,她来到了一处水潭边上。
她坐在那儿,静静地思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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