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朴瑾风也没来的及跟陆远告别,只陪着王厌语去了一处。
王厌语没有直接的走,而是背着一个大大的箱子,早早的来到大榕树下,温柔的抚摸着欣娘的墓碑,单膝跪地,手中执笔为她题字,额头碰在冰冷的石碑上,他感觉冰冷的石碑变得有温度,眼中看见的不是石碑,而是欣娘本人,在与他告别,嘴角温笑,轻声道:“小城,再见。”
王厌语喃喃自语,声音温柔回道:“再见,欣娘。”
起身,转身,一步一步离开,步伐坚决,踏着脚下的泥石,一路不停的走,忍着自己的思念,让自己不去回头,他怕一回头,自己又不想走了。
他知道他的欣娘,希望他能够学有所用,希望他走上自己想走的道路,不被她束缚住。
朴瑾风三人在王厌语的领路下走的是山石之路,小路的薄泥太多了,踩上一脚就能到腿肚,若是铺了砖,也就水深一点,脱了自己的鞋子,卷起自己的裤腿,还是能够赤脚走过去的。
现在这种情况已经不是人能走的路了,像这样的村子,地方官员早就应该修路了,可是任由荒废,不闻不问,下雨天村子里的人出不去,村子外面的人进不来。
雨后的阳光越来越强烈,石头的大小缝隙积满了水,阳光照在没有土石遮掩的路上,有一丝的粼光闪闪。
他们走了很久,差不多有五六十多里,走过山石路,穿越一小片的树林,来到了一间小屋子里。
房子的颜色黑特别,像是用铁做成的一般,朴瑾风靠近看了看,用手触摸了摸,有一点像是木头有一点像是砖头,又全都不像,强的硬度也不是太大,但敲两下还能发出清脆的声音,像是镂空的。
“还是陛卿呢,大惊小怪。”王厌语一副看没见过世面人的眼神看向朴瑾风,这间房子建设太简单不过了,她一个人完成的,看着朴瑾风是又看又摸的琢磨着,王厌语摇了摇头,收回他说话,是一只聪明的人畜无害,还是一个好奇宝宝呢。
朴瑾风的心情经过他的开导,变得非常的愉悦,对生活充满着向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对万事万物都感兴趣了。
因为他要找寻自己的路,所以对所有的一切都抱着好奇的心理,他都想要去了解,想要去触摸,想要感受它的生命。
王厌语走到门前,将手放在门上,门自动像着两旁而去,朴瑾风觉得就像是现代的科学实验室的门差不多。
“Are you from here?”
“废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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