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发送到四肢,换句话说,罗宾逊的能量虽然聚集在胸膛了,但是想要保护住身体,却必须将斗气放出去才可以!
在他防御斗气到达位置以前,我还是有机会将之一击杀死的,想到这里,我不由迅速的寻找起目标来,很显然……咽喉眼睛,是我唯一的两个选择,这两个地方都是要害一
面对如此的情况,我理所当然的选择了眼睛,一来是咽喉离胸膛近,斗气补给快,而来……众所周知,眼睛是斗气最薄弱的地方,任你多强大的实力,也不大容易将眼睛也练的如金刚般结实!
有了这个想法后,我几乎没有任何的犹豫,信手将银剑挥出,准确的刺进了罗宾逊的右眼,几乎就没有受到任何的阻隔!
轻轻迈出脚步,我走到了罗宾逊,将银剑从罗宾逊的身体上拔了下来,看着银剑上的紫黑色血浆,在紫色电弧下迅速化成飞灰,我不由叹息一声,将银剑插回了鞘内。
杀人!其实并不是一个美妙的滋味,但是……为了保护我所要保护的人,为了让那些试图侵犯我亲人和朋友的人有所畏惧,我却不得不如此做!
锵。
一声铿锵声中,银剑入鞘,与此同时,我转过身,朝梦幻都市城主府的深处赶去,我很清楚,接下来,我要面对的,就是比尔沃顿了!
一路在城主府前穿行,不时有护卫前来阻拦,不过,现在我可是己经解除了与朱雀的合体,换成了与青龙合体,在这样的速度下,根本不可能有人拦住我。
值得一提的是,与青龙合体后,我的速度是均衡的,无论是地面,还是空中,都是一样快的,单就空中速度而言,似乎不如朱雀,但是却灵动了无数倍!
比如说转弯,如果和朱雀合体的话,想要转弯必须划过一道很大的弧度,就象飞机一样,是不可能直角转弯的。
但是与青龙合体后,虽然在空中的速度,比朱雀略慢,但是其灵动的特性,却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无论在空中,还是在地面,都仿佛一尾游鱼一般,别说直角转弯了,任何你能想出的动作,都可以轻易的做到!一路疾赶间,终于……前面一座巨大的建筑,出现在我的面前,与此同时,我也清晰的看到,在巨大的建筑前,一群大约有三十多人的队伍,正昂然的站在那里。
看着全神戒备,刀剑出鞘的这三十多名战士,我很清楚,这些人显然都知道我的到来,也似乎知道了我的目的,他们之所以要在这里,其实就是要群殴我!
正想到这里,猛然间,正前方猛的涌起了一道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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