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
沈卜芥回忆起史书上关于他的一切,由衷的叹息,“如果不是在二十四岁死去,他的一生该有多么的波澜壮阔啊!”
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不过七年时间,他就从一名默默无名的少年郎成长为让匈奴人闻风丧胆的战神!
他的七年,抵得过多少人的一生,也难怪后世将军皆以封狼居胥为终生的追求与荣耀。
三清看着与匈奴人对峙的大汉朝军队,金戈铁马中,那个风华正茂的少年郎是那样的显眼,飞扬的英姿、少年的朝气与血性展露无疑。
他骑在高头大马上,身上带着征战沙场的杀伐之气,眼神坚定又锐利,语气铿锵有力,振臂高呼,“匈奴暴虐,擅开兵戈,欺我同胞,霍去病奉大汉天子令,将义兵,行天诛,寇敢持兵杖凌我者,必戮!”
后面两个字说的杀气四溢,听得将士热血沸腾,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在为谁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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