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当中,有对夏光明进行过提醒和明示,让其在庭审上尽量保持沉默。
更为重要的是…提示夏光明,不管肖海博在庭审上说什么,私底下等到法院或者是其他人询问的时候,指示夏光明,表明是夏光明自己愿意的。”
“第二:关于夏光明和万利有限公司经理的关系,在夏光明的表述中,他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是朋友关系,并且在一开始的询问中,夏光明陈述了他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是朋友的关系,却被肖海博矫正,两者是业务往来上的关系。”
“在此过程中,有故意引导和诱导的嫌疑。”
“第三:在委托夏光明这个案件的整场过程当中,肖海博多次影响夏光明的主观意向,并且参与引导引诱等情况。”
“具体的有:引导夏光明针对万利有限公司经理的关系判定,引导夏光明对于整个案件进行认定并且教导夏光明如何进行表述。”
“审判长,以上就是我方的陈述和认定。”
石秀杰开口说完,看了一眼被告方席位,嘴角含笑。
苏白注意到了,但是没有在意,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审判长席位上,马桥在听完公诉人的陈述后,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被告方当事人或者是诉讼代理人,还有什么需要陈述的没有?”
有没有?
肯定有啊!
关于第一个和第二个,肖海博刚才已经进行了完整的陈述。
对方是不是当听不见?
当然公诉人针对之前的问题提出来了,相关的补充。
但是这个补充是在实际的意义上,没有任何作用。
就相当于第一个观点,说是有诱导行为。
补充了,让夏光明在私底下被其他人询问的时候,都说是自己的主管理员。
这一点如果放在刑事诉讼中肯定是要被审查的。
可是,在民事诉讼中,代表着全权代理,并且刚才肖海博已经完全解释过了。
这一点没有再继续陈述的必要了吧?
剩余的第二点和第三点,同样如此。
这也是为什么苏白让公诉人认定条件的原因。
因为对方太能扯了!
给他的感觉是,各种罪名一定要往肖海博身上扣,扣不上去就开始从侧面扣。
嘶.…
苏白长呼了口气,继续开口:
“审判长,我方请求证人出庭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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