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
第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进行补充调查的。
.
….
以上是一般延期庭审的法定情形。
可是这个案子为什么要进行延期庭审?
这个案子是重审再诉,并且已经过去了13年.…
相关能够补充的证据早已经补充了。
为什么要继续延期庭审?
这不是拖延时间吗?
难道补充新的证据就能补充出这个案子有其他的可能性吗?
基本上不可能。
面对审判长的延期庭审,苏白直接举手示意。
“审判长.…”
“我方想问一下审判长关于本次庭审延期庭审的理由。”
“审判长给出来的理由是我方不能证明我方无罪。”
“可是这场庭审是再审,依旧适用于法定情景疑罪从无。”
“难道说,在本次庭审当中,检方还能拿出什么其他的有力证据。”
“或者是需要补充其他的有力证据来对我方当事人进行有力的控告吗?”
“审判长,我方当事人在一审和二审的判决当中,判决采用了非法证据和不足以形成直接证据的证人证言。”
“这两点是判定我方当事人有罪的主要证据和证据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本次再审的庭审上,已经证明了,这两种证据一样是无客观事实,一样是非法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无确凿的证据控告我方有罪,应当判决我方无罪。”
“可是为什么审判长又以这两样证据——不判定我方有罪,但是也不能判定我方无罪,这种理由要求延期庭审。”
“这种判定的方式非常的不合理!”
“我方认为,应当驳回本次的判定,判定我方无罪。”
面对苏白的举手示意和陈述,审判台上的沈瑶,微微皱了皱眉。
但是却没有理会苏白陈述的相关意见。
从低头的状态微微抬头看向苏白:
“关于延期庭审是合议庭做出来的决定。”
“请上述方委托律师,尊重合议庭的决定。”
“合议庭是依法进行判定,并没有任何的违规行为。”
“属于合法判定。”
“基于这一点驳回上诉方委托律师的意见。”
说完。
沈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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