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徐兴旺有着犯罪事实,这一点就已经足够了。
其他的说再多都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
审判台席位上。
林远峰作为审判长面对公诉人和说白的相互答辩。
对于本案在心里面也有了逐步的倾向性。
怎么说呢.…
从本案的证据链上来讲,怎么判定徐兴旺有罪?
判定徐兴旺有罪,是不是依照着物证,直接证据,以及口供?
物证是什么?
物证是那个大金链子,大金链子属于赃物。
那么这个大金链子到底是不是徐兴旺捡的?
存疑!
直接证据是什么?
直接证据是凶器和指纹以及DNA等。
这个案子并不存在徐兴旺的指纹以及DNA。
甚至凶器还是受害人家的物品。
那么换句话说不存在不就能够证明徐兴旺的清白了吗?
并不是。
为什么这么讲?
因为在这个案子当中犯罪人员在现场没有留下指纹和DNA!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徐兴旺的口供。
根据徐兴旺的口供,他当初所做的口供是违法程序所得来的。
但是他现在又不能证实这是违法程序所得来的。
想要进行翻供,又没有证据。
那么从另一方面来讲也不能证明徐兴旺现在说的是假的。
那怎么办?
这是作为审判长的视角来讲,所以对于徐兴旺的判罚。
林远峰虽然有倾向性,但是还是认为这个案子不是那么好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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