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家如有用得着你的地方,无论多险多难,也要尽力去帮忙。”
飞毛腿点点头,又记在了心里。
年关过后,为了糊口,飞毛腿就从渤海贩鱼到京城去卖。他手提两只大鱼篓黑里来黑里去,既省了来往运费,又省了住店钱,再加上他的鱼鲜好出手,买卖还算不错。挣的钱除了填饱他的肚子和养活老母亲外,剩下的全接济了穷人。
每年的除夕夜,也就是大年三十晚上,他都往沧州老者的大门上挂两只鸡和两条鱼,招呼也不打就走。
第二天,也就是大年初一起五更时,家里人见了,就向老者报告说:“大门上有鸡有鱼。”老者说声:“收进来!”这事就算过去了。年年如此,老者心照不宣,家里人也不追问。
有一年的除夕夜,飞毛腿又去给那老者挂鸡挂鱼,见老者的门口躺着一个“飞尸”。
原来,这个时期穷人的生活无保障,十冬腊月里,冻死饿死在路上的人时有发生。
为了处理这些死尸,也就在民间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死尸躺在谁家的地头上,谁家必须报案,经查实确系冻饿或自然死亡,而又无人认领,谁家就赔口薄棺负责掩埋;
如果死尸躺在了门口,惊官动府不说,没事也得厚棺盛殓。那麻烦可就大了。
死人本身就是“丧门”,更何况一个素不相干的外人?因此,人们把死尸看成极不吉利的象征,避之如避瘟疫。
如果发现的早,就趁人们还都不知晓的时候,或远远的移到别处,或移到和自己不对劲的人家的地头或门口。因此,人们又管死尸叫“飞尸”
飞毛腿见有死尸“飞”到了恩人的门口,知还未被发觉,就把鸡、鱼挂在大门上,扛起“飞尸”,撩开长腿,打了个旋转,就走出百十里地,扔在一个沙土岗子上。
谁知,此事却引起一场官司,老者的儿子为此差点送了命。
原来,这“飞尸”不是别处的,是老者街上的一个媳妇。这媳妇作风不大正派,和老者的儿子有染。在和邻居口角时,被邻居当众揭了短儿。
媳妇觉得再没脸见人,就在年三十晚上吊死在该邻居的大门上。
邻居发现后,觉得人命关天,无论把她扔到她家或是停在这里,打起官司来自己都难脱干系。
想起这媳妇与老者儿子有染,就把死尸移到老者门口,怕被人看见,也没敢往门上挂。
媳妇的男人不见了女人,就告到县衙。县官根据原告提供的线索,传来了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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