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4年随其主人迁居伊利诺伊自由州,后又迁居根据1820年《密苏里妥协案》规定禁止蓄奴的威斯康星地域,因此获得自由。
但1838年回到蓄奴州密苏里后,却又重新沦为奴隶。
1846年斯科特在密苏里州提出申诉,以曾两度为自由土地的居民为根据,要求恢复自由,初审获胜,但后被密苏里法院驳回。
斯科特又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
在南方奴隶主势力的操控下,1857年3月6日,联邦最高法院判决:
“斯科特是黑人奴隶。
奴隶是奴隶主的财产不是美国公民,无权向联邦法院上诉,除非通过正当的法律手续,不得取消此财产权,而斯科特此前并未办理过此种手续。
由于公民的财产应受宪法保护,国会或地方议会都无权宣布在美国任何地域禁绝奴隶制度。”
早在1820年,国会通过了《密苏里妥协案》,规定以北纬36度30分为分界线划分蓄奴州和自由州,这条线以南的领土允许奴隶制存在,线以北的领土禁止奴隶制。
而这一判决实际上宣布《密苏里妥协案》违宪,奴隶制在所有美国领土上都是合法的。
南方奴隶主势力本想凭借这次判决,一点点蚕食北方区域,依靠在国会中占据优势的力量逐渐将奴隶制扩展到全美的领土上,可是他们却没有想到,这一判决引起了北部各州人民的激烈抗议。
原本以为奴隶制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的北部民众猛然想起去年总统竞选时共和党所宣扬的奴隶主的野心和奴隶制的威胁,他们当初并未太过放在心上,而现在事实摆在眼前。
“斯科特判决案”确确实实的表明了奴隶主势力对北方乃至全国的野心,如果任由事态继续发展下去,整个美国都将成为奴隶制的天下!
“斯科特判决案”的影响以超乎想象的速度迅速发酵,这一判决加剧了南部和北部围绕奴隶制度的斗争,并导致了废奴主义者约翰·布朗起义,武装解救南方黑奴。
这场武装起义的规模并不大,但影响却极为广泛,震撼了全国,而且一直持续到1859年,许多民众纷纷加入斗争的队伍,解放黑奴的呼声传遍美国的每个角落,全国的废奴运动被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
而新一届的总统选举也再度到来。
自从“斯科特判决案”以来,这段时间国内局势日趋紧张,民众战争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这种背景下,共和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