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
霍尔益连忙将腰挺直,拍着胸脯保证:
“当然是真的,这是去年的事情,那次是我堂哥走货,敏之一族还开了一个观赏会,我堂哥亲眼所见,还能有假?
他还说那个血参晶莹剔透,表面的凸起仿佛一头巨龙腾空飞翔,一看就是好东西!”
第一运转魂力,将一身酒气逼出体外,恢复了清明。
水晶血龙参!自己势在必得!不惜代价!
有了它,分身必然能在最短时间,将龙象般若功修炼到十三重,到时候就算是神界,自己也敢闯一闯。
“老弟!你想要?”霍尔益见第一如此表情,瞬间了然。
第一点了点头:“嗯,他对我来说万分重要。”
霍尔益提议道:“这次去雨燕城后,我问问,看他们卖不卖,我们王室和他们有生意上的往来,他们应该还会卖我们几分薄面!”
第一眼睛一亮,连忙举杯:“多谢老哥了,钱不是问题,只要他们肯卖!”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团灭朔远群魔后,第一的金卡又饱满了起来,如今足足有近两千万金魂币,如果对方卖,那自然是最好。
第一在狼群中大杀四方的情景如今还历历在目,霍尔益见能够和第一拉近关系,自然是胸口拍的砰砰响。
以后的路途上第一也时常加入护卫队,和他们一起喝酒吹牛,倒是别有一番乐趣。
一个月以来,整个商队过沙漠,经丘陵,终于来到了雨燕城。
出了沙漠后,将灵风驼换成了马车,由于商队出行要在各个城市停靠,速度自然快不到哪里去。
第一也不急着去附加第六魂环,一边耐下心来磨练武学,一边跟着体验红尘,但也有几分收获。
太阳初升不久,商队缓缓抵达雨燕城,在商务通道排起了队准备进城。
第一与众人约好在城内的迎宾阁汇合,就先踏入城内,打算尝一下这里有名的冰丝燕窝。
路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道路两旁的飞蓬树上落着各种燕子,总体而言还是尖尾雨燕居多。
就是不知道这里本来就是燕子的聚集地,还是敏之一族后来改造的。
第一身着普通的蓝色麻衣,左看看,右瞧瞧,与平常旅客一般无二。
也不打听小道消息,敏之一族善长速度,业务就是搞情报,第一可不相信这么多燕子里面没有“监控”。
不得不说每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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