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找苦吃吗,答应了金铃这么荒唐的一个请求!
我这个冒牌女婿,责任重大啊!
坐宾利车,感觉既宽敞又舒适,而且还有专职的司机。我心想这个社会真是富人的天下,香车豪宅,纯粹都是富人的专利,金铃才刚刚二十出头,拥有一辆保时捷和一辆宾利,其它牌子的名车也是经手了不少。可叹,可叹啊。
金铃先带我到伊士东大酒店,享受了一下所谓的北京最养生的‘五味熏蒸浴’,出浴后金铃还特意嘱咐我道:“我父亲最讨厌烟味儿,这次把你身的烟叶儿洗掉了,你最好是克制一下,不要再吸烟。”
我敷衍地点了点头。而心里却在暗暗叫苦——我是超级烟民,一整天不抽烟恐怕坚持不了吧?
然后金铃带着我径直去了皮尔卡丹专卖店。
金铃亲手为我选了一套浅灰色的西装,我无意看了一下标价,天啊,12万!
一件西装=一辆轿车。
我暗叹着富人的奢华,却也没有拒绝金铃对我的装裱,既然自己答应了她,没有必要再费心地劝她节俭,反正金家有的是钱。
只不过,穿这套名牌西装虽然挺帅挺有型,我却没有丝毫的喜悦,反而显得有些沉重。
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答应了金铃,去当一次她的冒牌女婿!
依我赵龙的性格,我会做这种荒唐的事情吗?
但是既然答应了,没有别的选择。
金铃望着衣冠楚楚的我,脸颇有一种纸醉金迷的神韵,眼睛当显现出一丝倾慕:“好帅好有型,你的出现,将是我们金家的传!”
我想对她说‘别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但觉得这句话说出来未免有些恶心,于是故意皱紧眉头道:“帅什么帅,是衣服帅而已,12万的衣服,谁穿也是帅哥!”
金铃含羞地摇头,道:“衣服只是外在,也要看什么人穿的,你叫街的一个乞丐穿这身衣服,只会更加显出人的寒酸。赵龙你啊,好象天生是为了穿名牌而生的!你看,多气派,多华贵,多英俊……那个,看来我的眼光真不差呀,选你真是选对了。”
金铃一个劲儿地赞叹着,像是欣赏一件艺术一样欣赏着我,几乎将全世界最华丽的形容词全用到了我的身。
我从来没见过金铃如此夸奖过一个人,不由得暗暗得意了一把,再溜到镜子前一照,望着镜子里笔挺英俊的自己,我突发想:等我将来和由梦结婚的时候,咱也奢侈一把,买套名牌穿在身,保准儿让由梦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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