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企业来说,中国内地的资本市场是上市的首选。但《公司法》对中国企业的上市出台了很多规定,包括:
(1)公司的总股本达到5000万股,公开流通的部分不少于25%;
(2)公司最近3年连续盈利;
(3)公司有3年以上的营业记录;
(4)公司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份额不能超过20%。
我国《公司法》制定时关于企业上市的规定面向的是国有大型企业,因此要求比较严格。但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经济转型发展,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生命力,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这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上市需求,但面对《公司法》的严苛规定,他们不得不放弃本土的资本市场,将目光转向中国香港市场以及其他海外市场。
为了改变这一局面,2000年,中国证监会通过了《创业板市场规则》(创业板草案),极大地降低了中小企业在国内上市的门槛,给中小企业在国内上市带来了希望。2004年6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中小企业板块,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吸引了2500多家企业排队申请上市。虽然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小企业在国内上市的门槛,但相较于主板上市来说,中小企业板的上市门槛依然很高,并且企业仍需要接受严格的审核。
◆在中国内地本土上市的优势
中国企业之所以会将本土市场视为上市的首选,主要是因为本土上市可以给企业带来以下好处。
(1)企业在本土上市无需面临语言、监管、法律等方面的差异,可以享受天时、地利、人和等优势。
(2)相较于海外上市来说,企业在本土上市可以获得更高的认知度。因为企业在本土上市能够被更多投资人了解,获得投资人的认同。
◆在中国内地本土上市的局限
(1)漫长的审核过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中国本土上市的公司要接受审核。首先,有上市意愿的企业向证监会提交上市申请;其次,证监会对企业的上市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会被批准上市。由于每年申请上市的企业数量过多,证监会每年批准上市的企业数量有限,导致大部分企业陷入了漫长的等待期。即便是新开设的中小企业板,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小企业的上市门槛,但也要对企业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同样比较长。据统计,每年在本土上市的企业不到100家,而已经通过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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