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无疑。
“蝼蚁!蝼蚁!区区士境蝼蚁!我要杀了你!”
逐渐被猩红之色取代的双眼散发着嗜血的红芒,奔涌的武元力凝聚在程乾手上,直冲冲地朝着子歌挥过去。看到这一幕,众人脑海都浮现出两个字——白痴。
子歌也邪魅地勾起嘴角,道:“白痴。”
的确白痴,明知道子歌拥有着不可匹敌的速度,还这样直愣愣地冲过去,要是子歌愿意,他能一直玩到程乾彻底走火入魔,自己毁灭自己为止。
程乾这时候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使用杀伤范围广的武技,譬如宋家的风卷,限制子歌的移动。而程乾现在的做法,是最愚蠢的举动,可惜他走火入魔丧失理智,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
说到底,还是因为他常年生活在阿谀奉承的世界,现在受到子歌的刺激,心理承受能力又差,心理防线一旦崩溃,走火入魔,亦在情理之中。若是换作冷漠青年,那绝对是不一样的局面。
这也是从小锦衣玉食的少爷和从小在世俗摸爬打滚的穷苦孩子最本质的区别。
有些人,可能投胎的技术比较硬,从小锦衣玉食,衣来伸手,拥有着别人不可企及的物质生活,但与此同时,他们也可能缺乏了某些东西。
而这些东西,就是那些从小吃苦,历经磨难的平民百姓在生活中磨练出来的坚强意志,是面对困境而不轻言放弃的可贵精神。人,何需羡慕他人的优渥家境,他们拥有的是物质,却未必拥有精神。
精神不能当饭吃,但它拥有着让我们找到“饭”的强大力量。
看着直冲而来的程乾,子歌甚至没有动弹,直到拳头临近的一瞬间,他的身影一晃而过,出现在程乾的左侧,一拳击碎程乾左臂的骨头。强
烈的疼痛刺激程乾,不仅没有后退,脸上的疯狂之色愈浓,折断的左臂无力垂下,挥动右手冲向子歌。子歌一个晃身,出现在他的右侧,依旧是一拳,击碎了他抬起的右臂骨头。
双手的骨头都碎了,双手垂下的程乾,猩红色几乎要完全占据了他的双眸,抬腿抽向子歌。
“你废人四肢,我便废你四肢。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一刻的子歌,冷漠,果断。
他不闪不躲,以腿对腿,下一刻,程乾的右腿骨头全部碎裂,单膝跪在地上,甚至连跪着都有些困难。即使如此,疯狂的他依然想要挣扎着站起来,进攻子歌。这一刻的程乾,竟然有些可怜。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若是子歌实力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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