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眼前景象吓到的凯恩腿一软就跪下了。坎贝这才松手,把刀拿回自己手里,又看着凯恩,露出嘲笑的表情。
“记住了,两肋是最容易捅进去的地方,刺穿再腰斩,对手也就没活路了。”
凯恩没听清,他没去看尸体,捂着胸口不停地喘气。警察们哼笑着,把尸体装回袋子,又把地板上的血迹擦干净,便告辞了。
尸体和血迹都不见了,凯恩终于从“杀人”的冲击中恢复过来。
“这样,就行了?”
“勉勉强强,算合格吧。以后每天下午的训练开始前,都要进行这个环节。”坎贝点头说。
“那么……”
“下面,我就把我的技巧传授给你。还有最后十天的时间,我教给你的东西,你能掌握多少,决定了你能在比赛中活多久。”
比赛,就是把刚才的过程重复下去的意思吧?而且对手不是尸体,是活蹦乱跳的人……不,这些事以后再想,现在必须集中精神。
“开始吧。”凯恩说。
*****
十天的时间过得很快,这期间凯恩得到了哈斯塔的允许,住在坎贝家里。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接受坎贝的一对一指导,和无尽的练习。他通常晚上10点睡觉,第二天4点就爬起来晨练。
这十天,凯恩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眼界大开。他学到的,看到的,和那些奴隶们吃的“大锅饭”相比,完全是不同的东西。原来坎贝最初教的只是基础,与这些天的所学相比,连广播体操都算不上。
他如饥似渴地学习。而且越是学,越是发现眼前的世界变得更加开阔,有更多的技巧出现,促使他越加勤奋练习,这两种想法交织成了“永动机”,让他不知疲倦地,把坎贝传授的招式和动作,反复地练习着。
凯恩的天份,被坎贝看在眼里。这小子的进步简直神速,每天都能让自己刮目相看。无论什么技巧,只消一天工夫,凯恩就能学得有模有样,甚至胜过当年的自己。坎贝暗自庆幸,能在有生之年,遇到如此的可塑之才。当然,他不会在凯恩面前表现出来。
唯一需要坎贝稍微操心的,就是屠杀尸体的训练。这是为了保持凯恩的杀戮欲望,好让他在赛场上,能毫不犹豫地对敌人下手。凯恩起初还有很强的抵触情绪,但两天过后,他就不需要坎贝的催促,能自己动手了。
明天就开赛了,今天是坎贝的最后一课——也是最重要的一课。
“我们先吃饭吧。”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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