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不吵我。
我又绕着尸体走两圈,仔细查看每个细节,光、姿态、颜色、死人泣血的空眼睛。
尸体嘴角那滩黑红色的是血,因为不想她出声,凶手把她舌头割掉,血从嘴角淌出来,淌得有点夸张,反倒不真实了,乍看像颜料。
我扭过头问老懒第一次尸检的时候有没有查过死者的舌头。
他答:“查过,舌头不见了,这里没有,厂房周围也都没有找到。”
于是我感觉肚子里面轰隆隆一阵乱响,紧接着胃里翻江倒海一阵恶心,眼睛不由往尸体的肚子看去。我对眼前的血腥画面没多大感觉,但难以忍受想象中受害人死前遭遇的残酷折磨。
我不确定那条割下来的舌头到哪里去了,但是,我终于想起,有个人曾经很认真地对此做过猜测,她猜测那条消失的舌头,被凶手强行喂受害人自己咽进肚子里去了。
作这个猜测的人,说起来,还真的不能算不熟。
代芙蓉!
我终于想起为什么对眼前的画面有如此强烈的熟悉感了,代芙蓉的名字在脑袋里炸响,我的脸色就有点发白,颤着嘴唇往后退几步,扭脸看外面,拉扯喉咙大声喊刘毅民。
喊了一声,他没听见。再喊一声,还是没听见。他正站在警戒带外面跟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说话。我拔高音量再喊,站在门口的付宇新和胡海莲都觉出我的喊声古怪,近乎尖锐,所以胡海莲狂奔几步去拍刘毅民的肩膀。刘毅民受了惊吓般跑过来,差点把警戒带给扯翻掉。
他跑进来,呆呆地看我,右手按在腰间,随时要拔枪的样子,这是当惯警察的人的应急本能。
我咽口唾沫,狠狠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给他。
代芙蓉。
这三个字好像根本不是从喉咙里滚出来的,而是从骨头里面窜出来的,冒着嘶嘶的冷气,透着股特别骇人的劲道。
刘毅民完全没听懂我的意思。
我指着尸体一字一顿跟他说:“去把代芙蓉找来,问她,仔细问她。她以前见过这种现场,见过,还报道过,差不多一样,但有几处细节不同。你去把她找来问,那件原版的案子,发生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
我用了“原版”这个词,而且咬字很重,一字一个坑。
我的意思很清楚,就是曾经有人用这样的方式杀害了某个人,然后现在,当初那桩命案的受害者遗族用了同样的方式来复仇,也就是复制出了眼前这桩血案。
老懒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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