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眼,斜着嘴角半笑不笑地说:“哟,着急忙慌的,又赶着上哪去添乱呢?”
我听他语气谐谑,就没什么好气,用差不多的腔调回敬过去:“没办法,我这人生来就是贱骨头上哪都喜欢添点乱搁哪都闲不住一闲就要长毛一长毛就要发神经病所以就跑来看看有什么能帮忙的捞点忙忙省得发起神经病来还要你们照顾。”
说着话,跟他一起往楼上走,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居然看出那么点你知我意我知你心彼此惺惺相惜的意思来,不由冒起一阵鸡皮疙瘩,心想这都哪跟哪的事。
我叫代芙蓉到会客室里去等我,然后跟老懒进了他的办公室,反锁上门以后问他到底怎么样,有杨文烁的线索了没。
他说:“有是有,但真要行动起来还不能十拿九稳,所以要等常队长下最后命令。”
我问他常队长有没有说什么。
他懒洋洋地说:“常队长没说什么,就是跟他一起来的那个姓楼的生物学专家,叫楼明江是吧?他倒是说了几句不好听的话给我听,说杨文烁手里有样东西,那东西很危险同时也很重要可能还很脆弱,所以就算是我死,也不能把那东西毁了。”
我听这话,怎么这么不对劲,跟楼明江和我说的那些,出入太大简直完全相反。
楼明江嘱咐我不要近距离接触杨文烁,如果感觉到有危险,宁肯放过她,也要先逃自己的命。潜在的意思是杨文烁手里的东西很重要,不能毁,我这个人也很重要,不能死。但他跟老懒说的就相差远了,意思是宁肯他死,也不能把杨文烁手里的东西弄毁,也就是说老懒的命还不如一条虫重要。细想起来真是怪有意思的。
当然,那是条举世无双能颠倒一切的虫,我能理解对那些疯狂痴迷专业科学的人来说,它肯定比普通几条人命重要,甚至可能会不惜几百几千条老百姓的命去换取它,但为什么,我的命,就能比那条虫重要,能让楼明江那样千小心万小心地嘱咐我保护好自己?
越想,越慌张。
糟糕,他们很精楚我的状况,知道我不是普通人,知道我是个基因混合实验的成功受试体,他们要留着我的性命,有重要用处,重要性和那条能转移并复制灵魂的“吃灵虫”等同。
我恐怕会有大^麻烦。
我稳住心思,没把这些话告诉老懒,而是问他有没有做好收网的准备。
他说:“有,已经找到杨文烁的老窝,在桂花小区旁边城中村里一家黑旅店里,现在二十四小时安排了人在那边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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