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的。”
“你看的时间范围是哪里?”
“晚上快八点开始的,到凌晨三点。”
“你们就这么看啊,这样不行,万一凶手提前就来到了案发现场呢,然后在稍晚离开。”
“可我觉得凶手应该不会冒这样的风险吧,他怎么肯定警方就只看那个时间范围的。”
“也可能是凶手本身就早已到达案发现场,然后一直藏匿在别墅里,或者附近什么地方,反正就是利用了一种心理盲区,让你们完全不会相信的可能。”
“心理盲区?姐您还真会发明词语,不过提前进入案发现场这个倒是可以留意,看过类似的电影,您有碰到过类似的案件么。”
“我没有,但是听说过一起,不过那个人与死者很熟,他没用藏匿,而是与死者一起生活在家中,等到他进入案发现场的监控内容消失,就杀死了死者。”
“哇,这比藏匿一个凶手更可怕啊。”我感慨道。
“你说凶手有可能是女人,女人的话本身就容易被接近,所以会不会在那个秘书来到现场之前,就已经来过别人了。”
“您是觉得,死者还有别的情人?”
“我没这么觉得,只是做一个假设么,像死者那样财力的,在外面养多个女人完全没有问题,而且你记住,欲望是没有尽头的,一旦你陷入欲望之中,只会越来越深的。”
“但是有一个问题,秘书在离开的时候死者已经吃过安眠药睡着了,这时候之前来过的人就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了。”
“杀人有时候不需要一个时间积累出来的动机,可能只是一个瞬间的冲动,当别人情妇很少是为了感情,更多的是为了钱,那个秘书肯定也因为得到过好处。”
“可是按您这么说,她们怎么会杀害自己的摇钱树呢?”
“好吧,我终于知道他们的进度为什么这么慢了,确实很复杂。”
我吞下最后一口饭,一边洗碗一边说道:“现在我想的问题就是,凶手可以设计出这些假线索来迷惑警方的目的是什么。”
“无非就是为了保护自己或者陷害他人,当然也不排除想彻底隐瞒案发真相的,有的凶手就是不想让警方知道他真正的目的,宁愿认罪也不会透露出真相,但是这类凶手一般都会制造另一种真相的假象,这样才有可能瞒过警方的视线。”
“哎,先不讨论了,对了,我手机里有一些话剧视频,那个闺蜜的男朋友是一个话剧演员,哇,长得特别好看,都不能用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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