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他早点睡晚点睡,睡沉了的话,都会错过那个时候。真是那样的话,这本书就只有改名换篇了。
自秦勤那晚挨那狠命的一棒后,他当时就意识到了,他这一辈子完了。秦勤在他姐姐的悉心照顾下,他在家里扪头思过了大半年,最后他就下决心改过自新。
他那时是这样想的:我要是今天晚上得逞了的话,那当然就是:人走好运百事兴。因为我那时正还清了那次因贪不义之财,才造成的那三三九百块钱的债,要是再加上这天晚上的风流韵事告吉的话,还不知道我会高兴成哪个样子。那接下来肯定的就是,做偷盗胆子越来越大,胆子越大风险那肯定是也会越大的,哪有久走夜路不闯鬼的道理嘛。所以继续那样的话,终有一天会遭坐班房的。
现在就惨了,现在就是有那个心,也是没有那个能力的了。因为我的脚杆就算好了不痛了,可都是残废一个,别说跑不快,就是那翻墙爬洞的都不利索了。
所以我就反转来想,我想:哪家都有姐妹妻女的,我那样去**了别个,自己倒是得了一时之快,但是人家来怎么想,人家心里会有多难受?这将心比心的,要是自己家里的人遭别个这样了,自己又来怎么想?那是想方设法都要去报仇的啊!就说报到仇了,但是人已经受到那么大的伤害了啊,那个损失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弥补的了啊。因此,我心里越想越不是那么回事,越想心里也就越难受。
后来我就下决心再也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了,不是我姐姐早就给我说了,让我给她看门面吗。因此,大半年后我脚杆勉强不痛了,我就在给她看门面守摊了。现在过着这不愁吃不愁穿,平平凡凡的日子有哪些不好啊。
想到这些,秦勤的心就豁然开朗了,现在,他已经习惯了这种平平淡淡,心安理得的生活了。
秦勤认识周志涛,可是只是一个认识,因为每个人都会认识这团转很多人的。只是虽然认识,但是不一定对那个人了解,秦勤就对周志涛不了解。因此,他那时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路见不平的就上前打了他。
他更认识谢菲,谢菲在他心里老早就是化成灰他都是认识的,但是他自从残疾以后,就很少抛头露面了,所以这两年看到谢菲的时候还是很少的。
只是谢菲副食店开张那一天,他听到这头的火炮声就过来看,因为他姐姐的服装店,就隔谢菲的副食店,只有二十几个门店的距离。他老远就看到了,怎么还是这俏娘们在这里开店。
当时他心里只是佩服,现在的秦勤已经没有了以往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