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资本操作这一怀疑假设似乎并不成立,马弘文对王元鹅的病情是否还有继续保密的必要,也就产生动摇。这才有了是否将王元鹅的病情向外公布的考虑。
当然,针对这一怀疑,调查到最后才发现从头到尾都只是张培那个二百五出于个人利益考虑,在一手操办的结果,这让马弘文的老脸上又多了五个清晰的手指印。
但王元鹅失去「被杀前提」的说法却又让马弘文从中受到启发:
如果存在「凶手」,并且和王元鹅之间有矛盾,那么「凶手」应当知道王元鹅的病情状况,也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才会对王元鹅产生,或继续保持「杀人泄愤」的想法或冲动。而不是产生「王元鹅反正有了绝症,就让老天去收拾他」,这样的打消了作案动机的想法。
王元鹅死前,至少有20多个夜晚在「散步、看星星、听人拉二胡」,如果他的病情有所泄露,应当也是在这段时间内发生。所以,面对张培曾擅作主张将王元鹅「散步、看星星、听人拉二胡」这一重要线索隐瞒时,马弘文极度无语。
在这一假定条件下继续分析:ap.
「凶杀」既然知道王元鹅「抗艾斗士」的身份是个西
贝货,却没有选择将这一消息向外扩散,进而让王元鹅「身败名裂」,而是选择将其「杀害」,这说明至少在「凶手」看来,他和王元鹅之间的矛盾只能以王元鹅的死才能终结。
什么样的矛盾,只能以一方的死才能宣告终结?
马弘文认为,要么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一类,不死不休;要么是极为严重的利益纠葛,比如,涉及商业合同、遗产继承、财产瓜分等,只有一方死了,才能产生利益最优方。
在并无更多线索信息的条件下,马弘文的分析和推测也只能到此为止。
在没法拿王元鹅并未感染艾滋病的客观事实进行反驳的前提下,马弘文只能「一意孤行」,强力推进。
在马弘文看来,要么找出「自杀动机」,结合尸检和现场鉴定报告,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王元鹅的死定性,要么找出「被杀」线索,立案侦察。
可大家脚不沾地,衣不解带,忙得天昏地暗后,除了稀里糊涂之下帮一警队兄弟找出了在他头上种草的男人之外,再无其他收获。
因此,免不了就有一小撮烂嘴巴在背后说怪话,认为马弘文是「新官上任三把火」,没事找事瞎折腾,想趁机炒作,蹭王元鹅的热点,让他自己「火」一把。
段明的这一线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