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已,匡小山只能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向宁可人和盘托出。然后,他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规规矩矩地坐在床边上,准备迎接宁可人的「疾风骤雨」。
宁可人却并没有骂他,而是一脸平静地说,就这事?你至于成天不回家么?
匡小山傻了,这事难道还不算事?
宁可人想了想,却说你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对于你来说,这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事,你难道还有什么不满?
匡小山目瞪口呆,说你一点儿都不介意?
宁可人反问,又不是外面的女人,我为啥要介意?况且那是我妈,不管是你还是她,都没有让外人占便宜,这不挺好的嘛?
匡小山的三观瞬间被揉碎,掉了一地。
宁可人见他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转眼就拿出纸和笔,要求他立下「协议」,必须无条件满足盛智秀的生理需求。匡小山要是觉得做不到,也可以选择和她离婚。
匡小山却选择签订这份「不平等条约」。
最后,盛智秀看着闻忠,说匡小山都能接受,你不会连他都不如吧?
闻忠将手里的「协议」叠得整整齐齐,最后却塞进自己的口袋。
接着就说这有啥,老子就是不想入赘,别给我提什么要和可卿结婚,就必须入赘的屁话,老子对你的生意不敢兴趣。一句话,老子不会入赘,但也必须要和可卿结婚,轮不到你同意不同意。你也逃不出老子的手掌心。
说完之后,又如狼似虎地扑了上去。
盛智秀仅把闻忠当成一件新得到的「玩具」,却压根儿没想过闻忠辉是她根本就惹不起的存在。闻忠这样的人间恶魔,怎么可能甘做一个女人的裙下之臣。从来就只有别人听他的,没有他听别人的这一说。
显然,盛智秀完全没有搞清楚状况,只当闻忠是个「不老实」的男人,是条不用钓也会自己跳上岸的笨鱼,却压根儿没想过这跳上岸的也有可能是条吃人不吐骨头的鳄鱼。
盛智秀将匡小山和宁可人夫妇签订的「协议」拿出来给闻忠看,或许只是想告诉他,这种事没什么大不了,你看我家小女儿和小女婿都能「欣然接受」,却没想过这番举动如同作茧自缚、挖坑埋自己,会给闻忠留下多大的把柄。
闻忠以手里的「协议」相要挟,声称盛智秀如果不听从自己的安排或命令,就会将这份「协议」复印个几万份,然后洒
得满大街都是,甚至还会考虑寄给各家新闻媒体,至于这些媒体敢不敢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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