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林凤仙端着盘子放桌子上的时候,我实在是想不到,林凤仙我以为是五指不沾阳春水的,但是今天竟然做了这么多的菜,并且,看上去个个色泽鲜艳,既有卖相的样儿。我就觉着,我真是娶了个好老婆。
当然,说归说,在我想要帮他端饭的时候,林凤仙将我一把按在了沙发上,然后自己把那些饭菜一一开始端上来。
晚餐吃的很是温馨,虽然算不上是烛光晚餐,估计是林凤仙忘记了买蜡烛,但是,整个氛围还是挺不错的。林凤仙一边给我夹着菜,一边跟我说着话,当然,都是那些家常的话语,倒是没什么稀奇的。
突然想起了之前第一次和林凤仙约会的时候,林凤仙说是到市中心那个豪华的西餐厅吃饭,我应允了,但是,当时阴差阳错的,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忘记了带钱,叫来了方思宇想要借点他的钱让他埋单,但是,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也忘记了带钱,最后的结果很是尴尬。
虽然是我请林凤仙吃饭,但是最终却还是让林凤仙掏了钱包,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不过,再看看今天的这个场面,林凤仙亲自做饭给我吃,真的是让我受宠若惊了。
不过,这样一来,倒是感觉这种氛围我还是比较喜欢的了。
说实话,好久都没有这种感觉了,等吃完了饭,林凤仙收拾完了,还陪着我在房间里面看了很久的电视,这种感觉很久都没有了,但是,我想了半天,才算是知道了,这是家的感觉。
我自小就是外出求学,很久都没有回家了,再加上后来刚刚大学毕业的时候,本以为会直接回家陪陪父母,可以在家待得时间长点。
但是,却没想到的是,直接跟着林凤仙来到了这边的地府办公室。当然,当时的时候,还也叫做是鬼区派出所。
一晃就是好多年过去了,我一方面是没时间回家,另一方满,却是实在没办法回家了。一直等到家里出事的时候,我算是回来过一次,上次是一次,这次,却是第三次了。罢了罢了,不想这些事情了,暂且享受吧。
我和林凤仙在我们家待了整整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我们那里都没去。只是出门买菜,买用品。有时候是林凤仙一个人去,有时候我陪着他。
偶尔,会早起为他准备早餐,而后在小区里面的健身器材上面活动活动筋骨。这样的日子,温馨而缓慢,我突然发现, 其实,我还是比较喜欢这样的生活的。
在大学的时候,我羡慕的就是这种生活,夫唱妇随,小日子过得可能比较紧吧,但是,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