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还学会了种菜。
赵子文每天一打开窗户就能看到史红云在菜园之中忙碌的身影。
赵子文很奇怪,堂堂一位宰相爷的千金大小姐,竟然喜欢上了农家的简陋生活,真是难得!
劳动是辛苦的,但是没有辛苦的劳动何来收获的幸福?
赵子文坐在菜园地头,欣赏着史红云劳作的倩影。
她拔草很仔细,一丝不苟的样子,那些青菜在她细心的管理下长的很肥硕。
她脸上一直挂着笑容。
美丽的人!
美丽的笑!
她拔了一颗白菜,笑道:“中午做白菜粉条,你看,这些菜长的多么鲜,够咱们吃好久啦!”
她顺手摘下两根黄瓜,扔给赵子文一根,自己张口便吃。
赵子文狠狠咬了一口黄瓜,“史红云,你不想家吗?这地方清苦极了,你快回相府吧。”
“你个混蛋,想赶我走吗?伺候你那么久,良心被猪吃了吗?”史红云手中半截黄瓜砸向赵子文。
赵子文伸手接住黄瓜咬了一口,“莫生气,我不说了,这是你的家,我是客,你还是我赵子文的救命恩人。”
“知道就好。”史红云嫣然一笑。
她笑的好看,嘴角的弧度像月牙,清澈的眼神蕴含淡淡的温馨,让人感到如此的惬意。
赵子文不知从何时开始喜欢看史红云的笑容,因为她笑的真好看。
即使她发起脾气的样子也是那么好看,她就像菜园中那些鲜艳夺目的小辣椒,艳丽多姿。
赵子文闻到一股酒味,然后听到爽朗的笑声,料定是酒鬼北上广。
北上广人很奇怪,你看到他的时候,他走的很慢很慢,走的那么孤独,当你看不见他的时候,他总是突然出现。
这些日子史红云负责照顾赵子文,北上广自告奋勇负责购买生活物品。
史红云有一次想要个梳子,眼看着北上广慢慢的走出去,一会工夫就把梳子带回来,速度甚快。
史红云围着他转了几圈,想不通一个瘸腿的人速度怎么会那么快?
瘸子就是瘸子,史红云没见过瘸子跑的样子,只见他像蜗牛一样的走路。
“兄弟,你身体恢复的不错,江湖中发生一件大事,点苍派被差点灭门,被黑鹰王杀了一百二十几口人,惨的是尸首无存,万幸的是掌门人姚子秋逃脱魔掌。”北上广从赵子文手中夺过黄瓜啃了一口。
赵子文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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