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果冻的粘液,亮晶晶的。
于是他就忍不住凑上去,在沙发上吃了薇尔莉特的“果冻”。
那已经是十几天前的事情了。
也不知道……算了,还是不知道的为好。
“居然比我要高一些呢……不可原谅。”
艾斯德斯的语气有些不开心,还有些不服气。
路叶的脑子停止转动了几秒。
哈?
我是不是听错了?
就连远处竖起耳朵的棘也呆了。
我留下了一条胳膊,你却在讨论那小子的身高比你高?
我也高啊!我能把身体伸长到十米呢!凭啥就我要砍手?
但棘转念一想,
自家主子奥内斯特曾因仆人左脚先踏入大门而将其处死。
说不定艾斯德斯会用这个差不多的理由弄死路叶这小子呢,毕竟是个凶残的女人。
虽然路叶如今是主上的手下,但是要是死在了艾斯德斯的手里,那也怨不得我。
只要能把路叶拥有的帝具带回去,那自己就还是稳的。
“不……将军明明跟我差不多高?”
“是吗,”艾斯德斯盯着路叶的脸,随即捏住了他的下巴,“我倒是觉得,我已经穿了高跟的军靴,都还比你还一截呢。”
“没、没有的事……”
艾斯德斯一把揪住了路叶的衣领。
“走吧,到我屋子里来,我要听听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棘人傻了。
怎么回事?
如果说艾斯德斯是一只大灰狼,
那路叶在艾斯德斯的面前就是一只小白兔。、
可现在是怎么回事?
大灰狼邀请小白兔进它家?
倒也犯不着,以艾斯德斯的身份和手段,就算把路叶在这里宰了也没人会说什么。
既然不是要吃了小白兔,那这是大灰狼对小白兔一见钟情了?
“怎么,还不滚,是想再留一条手臂吗?”艾斯德斯注意到了棘。
“他也私闯了您的领地,理应是同罪才对!”棘忍不住了。
“啊,”艾斯德斯嘲讽似地笑了起来,“不必了,我并不讨厌能跟你这种惹人嫌的家伙打起来的人,而且……他的脸我还蛮喜欢的,可比你这种怪胎要讨人喜欢多了。”
“……!?”
棘再次傻眼,但他马上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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