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早上起来做瑜伽,
看见她去孤儿院捐款,
看见她在公园喂鸽子和流浪猫,
看见她应聘了一份女仆工作,
然后看见了宅邸的男主人对她充满欲望的眼神。
之后,替身能力让他看见了男主人的一切。
任何盯上了被他附身之人的家伙,也会被他反向监视。
宅邸内的财富,
保险箱的密码,
情人的短信,
见不得人的商业生意,
丑恶的勾结,
送给她的礼物,
给她下的迷药,
一切都被班彻·布里森看在眼里。
班彻·布里森小时候很穷。
他父母砸锅卖铁送他上了大学。
然而,除了社会他才明白了世界是残酷的。
这个世界上的幸福的总量是恒定的。
社会是不公平的。
有人坐轿子,那么就必定有抬轿子的人。
有幸福的人,就一定有不幸的人。
不是所有努力都能得到回报。
想要往上爬,就只有把别人踩在脚下。
所以他开始利用自己幼时就觉醒的那份能力。
只要自己身边的人幸福,其他人会怎么样又有什么关系?
就算是偷了抢了、甚至杀了这些人,
只要不被发现,那就不算犯罪。
日子会照旧过下去,自己依然是那个幸福的人。
可那个愚蠢的女人却杀了自己的家人。
是的,
错并不在自己身上。
因为只要就这么下去,不论是谁都无法发现自己。
所有的罪责只会被他人承担,他人就是被自己踩在脚下的垫脚石。
然而,就是因为她将自己脚下的垫脚石抽了一块出来,
所以全盘倒塌。
她甚至不知道,她从那个男人那里领的薪水,比自己的要肮脏一百倍!
自己的一切都没有了。
然而正是因为看到了那个宅邸的男主人,
所以他放弃了自杀的念头。
跟这些人比起来,
自己的所做的事情根本算不得什么。
他打算换个地方,重新开始。、
从今往后自己是孤身一人。
因为无条件信任自己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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