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抱有幻想,他做这些事从上学时就有了,只不过外表一副憨厚样,让人都想不到是他。”沈末说,“你想再折磨他一段时间,还是说现在就把他送进去?”
我心里一惊:“你有证据搞倒他了?”
“他胆子比我想得还要大很多,而且一直就是这种人,没变。”沈末叹了一口气,“真不知道你当年怎么会被他的外表蒙蔽。”
我听他这样讲,竖起了耳朵。
“可以先和我说一下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又是怎么决定结婚的吗?”沈末问。
他既然这样问,那就说明我们认识的过程也是有猫腻的,于是理了一下思路,努力让自己的叙述不偏离事实。
我和方建国是经人介绍认识的,相亲的时候我对他并无好感,只觉得他唯一的优点就是木讷和不善言辞,一副憨憨厚厚的样子。
见面以后,又过了几天介绍人来问我对他感觉如何,我只说了个一般,介绍人说他对我印象不错,希望能和我相处一段时间,我当时很犹豫说要考虑一下。介绍人说等我的消息。
接下来没几天,我去上班的路上遭遇拎包党,被那帮拎包的人抢走了包不说,手臂还被划了一道大口子。
在早上,所有人都行色匆匆,我一个人站在街口哭得不成样子。正准备报警时,方建国出现了,他一副与我巧遇的表情,然后送我去医院,帮我给单位请假。
因为手臂上的伤口很大,一段时间之内不能沾水,方建国自告奋勇,说要照顾我。被我推辞以后,他依然坚持每天来我假,帮我做饭洗衣服,收拾不多的家务。
就是这样平淡的相处,让我对他产生了一些好感。
等到我伤好以后,他借机表达了想和我相处试试的意思,我也觉得对他印象不错,虽没有轰轰烈烈相爱的感觉,但好在有点相濡以沫,温馨甜蜜的感觉,于是就应了下来。
自此以后,他对我更是上心,只要我说了想吃什么,喜欢什么,就巴巴地去找来买来给我,体贴到无以复加。
我本身经历了代|孕一事,对男人对爱情也没抱太大希望,在那个时候真心觉得方建国是一个不错的老实男人。又想到自己手里毕竟有一些钱,两人如果能这样活下去,也不错。
于是在相处几个月以后,他求爱我就应了下来。
这一切在我眼里,都是水到渠成的事。
我说完了,看着沈末,不知道他对此如何评价,是说我傻,还是骂我天真。认识一个男人不去了解他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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