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这个任务相当艰巨。
这些敌人也是会攻击主城的,虽然主城的血厚程度也非常高,但是一旦磨起来也撑不了多久,最重要的是主城一旦被摧毁了,那么林霄也就相当于失败了。
只有一个解决办法——出一个人专门和这些人拉扯,把他们带到离西面最近的箭塔那里。
这个箭塔是为了保护西南面的农场群,考虑到敌人并不会攻击到这里,所以林霄没有建造太多的防御建筑。
但是这个箭塔的位置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距离主城非常近——只要有敌人进入到城镇大厅范围内,就可以立刻转移仇恨到了箭塔身上,这样就不必担心主城受到攻击了。
“但是怎么吸引怪物到主城范围内呢?”一号的心情非常沉重,不是因为他害怕死亡的结果,而是担心自己不能完成领主交代给的任务。
如果没能让光棱塔发挥出百分百的攻击效果,他根本无颜面再活着了,这是这些单位们的通病——那就是一定要让他们的领主满意。
如果做不到这最重要的一点,无论是哪个战斗单位都会因为强烈的羞愧感而情不自禁想要自刎而死。
所以骑兵一号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策,他打算一个人单挑整个军团,一个人负责拉怪到主城西侧。
倒不是他自命不凡,而是因为他的队友们已经死得差不多了。
“四十个人出去拉怪还死了将近一半,如果剩下的人分成了三股,那根本无力抵抗,瞬间就会被敌人杀死,到时候别说拉怪了,甚至连光棱塔都来不及发动了。”
光棱塔启动的口令被林霄设置到了一号的口令中,所以光棱塔最佳的启动时间是由骑兵一号来决定的——远在另一端的林霄也可以启动,但是却无法实时预料到现场的情况,所以一旦错过了最佳机会,光棱塔无论如何也不会发挥到最佳的效果。
所以一号身上的担子还是非常沉重的。
“无畏猛冲!”一号身上血气大盛,化作红金色的闪光冲进了敌阵之中大杀特杀。
银甲尸的肢体瞬间开始了眼花缭乱的切割和捅穿。
“再来啊,畜生!”一号直接骂道,手中的金色长枪发出阵阵的龙吟声,“怒龙横扫!”
所有的敌人都进入到了一号的攻击范围内,长枪的尖端化为了龙头,龙头正对着一个憎恶的脑袋,憎恶的脑袋瞬间炸开,金色长枪的拉怪效果果然惊人,所有的敌人全部都杀红了眼,不顾一切冲向了骑兵一号。
骑兵一号见状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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