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父母都要做得好。
但那又如何呢?
父母的怀抱,父母的一切都是无法替代的。
对于父母来说,孩子是独一无二的。
对于孩子来说,父母也是同样的,有且只有一个,在这世上无法被替代。
在处置那五个孩子的时候,白孤让他们的父母在他们之间做选择,只有一个能活着离开。
但其实,白孤只是想看看,作为父母的他们,愿不愿意为了自己的孩子去死。在伶仃巷人都是自私自利的情况下,他们愿不愿意为了自己的孩子而选择去死。
如果当时五个人都选择去死,白孤是会直接放他们和他们的孩子走的。因为他只要知道父母对孩子的爱是能够不惧生死的,就行了。
他也不想那五个孩子失去父亲或母亲。
这种事情,他一个人经历过就行了,何必还要牵连别人呢?
但很可惜,当时只有丁伯一个人做出了选择,而且还是选择了自己活。其他人左右为难,做不出选择。
不过他们也自己的苦衷。
一边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一边是自己以及家里的其他人,选择哪边都于心不忍,如刀剜心。
作为大人,还是有家庭的大人,他们要考虑的要比白孤更多,更长远。
丁伯之所以那么快就做出了决定,一方面,是他多读了几年书,明事理,知进退。他明白,自家孩子闯入白家打砸抢,使白小小、阿月两人一伤一死,这件事情就是他们理亏。就算自家孩子不偿命,也得赔上一大笔钱。
时间拖得越久,对自己这边越不利。
白孤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自家孩子跪在雪地里的时间也是有限的。
拖得太久,自家孩子是受不了这寒风大雪的。
二来,自己作为一家之主,是自家婆娘的男人,是孩子们的父亲,是需要为这个家做考虑的。
是,他可以替小儿子去死,让小儿子活下来。然后呢?孩子们还小,自家婆娘又重病在床,往后的生活怎么办啊?
难道要在天上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因为毫无生存经验,然后一个接一个地死,来跟自己团聚吗?难道这就对了?
还不如快刀斩乱麻,舍小保大,将损失降到最低。
尽管丁伯的心里在滴血,但没办法,他必须为整个家做出损失最小的决定。哪怕他将背上弃子苟活的骂名,他也无所谓。
能活着,就很好了。
其他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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