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朝代也无曾观赏的到。
两万骆驼所过之处,如同遭遇上了沙尘暴一般,拉起一条常常的黄龙沙墙。
埃文斯还是低估了骆驼在沙漠里狂奔的速度。
毕竟,比起他脚下的千里马来说,骆驼才是沙漠里的王者。
十里的距离,眨眼间沙尘飞扬,扑面而来的是骆驼上那些秦军使用的连弩武器射出的箭矢。
埃文斯脸色大变,遂而猛地在坐下千里马屁股上狠狠拍了几下。
千里马吃痛,遂而迈开步子狂奔了起来,但毕竟是在沙漠里奔跑,速度本来就不如骆驼。
此消彼长之下,赵云手中那杆长枪便已接连挑翻了希腊数十骑。
“好宝贝!难怪希腊人拼了命也要从吐蕃人手上抢夺此物。”卢新只是一千军,相比赵宇的超高武力,估摸着能有七八十算不错了。
但此番骑在骆驼上狂奔,完全没有一丝骑马的颠簸感。
前后又有驼峰稳定身子,除了腚骨尾椎有些疼外,骑在骆驼上战斗,不论是射箭还是抡戈举刀都稳的让人惊讶。
因此,这两万骆驼骑兵战斗力呈现爆发式增长,再加上希腊人疲于奔命,几尽没粮杀马充饥。
两军这才刚刚接触,战斗便呈现一边倒的趋势。
赵云虽然为将,但习惯了骑马,如今一下子骑上骆驼玩命狂奔,先前还有些不适,但眼下从其流畅的杀敌表现来看,应该是已经熟悉了骆驼的步伐以及驾驭之术,所以行使枪术那叫一个流畅。
大开大合的横扫直击,鬼魅快速的冲刺连挑,希腊人遇之必死,无一幸免。
见秦军小将厉害的如同天神下凡,埃文斯此间已是亡魂皆冒,喉舌生烟,只敢拉开些距离用手中把柄强弓偷袭秦军。
不消顿饭功夫,骆驼大军带起的黄沙扬尘慢慢落净,显露出来的战场着实有些惊人眼球。
只见秦军士卒与骆驼皆尽被血染的通红,而希腊人这边早已丢盔弃甲,被分割成了几个小型战场,还在负隅顽抗,等待着秦弩破开他们的肚堂,秦刃割下他们的头颅。
赵云素白的战袍早已血迹斑斑,如同杀神附体一般,见战场即将落幕,遂才停下坐下骆驼的步伐,开口说道:“埃文斯抓活的,余下希腊人皆尽不留活口。”
要杀,就要杀的彻底,带着希腊人回大秦吃米粮,这不是赵云心中所想。
众将士闻言自然是乐得听闻此讯,毕竟每多一颗人头,那便是一份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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