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她失忆了、傻愣愣的吧,跟我吃个饭的功夫,她不仅记住了我的名字、喜好,连我包里有多少钱、爱吃什么菜统统都记住了!说得头头是道!”
“而且,我一说要走,她就哇哇地哭,说我要把她扔了!你说说看,那种情况我怎么走得脱?没办法,我也只能先把她带在身边,正好我以前来江歧城办过事,有一套小破屋子……就是这,所以打算先把她安顿在这,然后趁她睡着了之类的溜走……”
“没想到,这小姑娘,要求,特别的多!木板床硬了不肯睡,一定要天鹅绒床单;椅子太旧不肯坐,一定要红木椅因为‘上面的味道很好闻’;眼睛看得到的地方要有漂亮的手工艺品,她才开心……只要一个满意不达到,她就要哭就要闹!根本不给人活路!”
潘大榕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道:“我辛辛苦苦存在这么些年的钱,当初还从苗富的仓库里偷偷捞了一把,这没几天,全交代在这了!等买完家具,她又嫌衣服穿着不舒服!最起码要真丝的!后来一件还不够,因为穿了一天以后,上!面!有!灰!”
“反正,这位大小姐,吃的住的穿的,全部都是顶级的要求,只要有一个不满意,又哭又闹都是最起码的,严重起来甚至会玩自杀,有一次我实在烦了,躲了三天,她居然真的就三天没吃任何东西,然后还一边哭一边想跳到江里……妈呀,我真的是,走不脱啊!”
启万里脸色越听越古怪,问道:“所以,你就干起了替人捉奸这种活,赚钱……补贴家用?”
“可不止是捉奸。”潘大榕哀怨地说道:“跑腿、送信、苦力……你没发现,城里佣兵工会冷清得不得了吗?那是因为这俩月,整个佣兵工会被我一个人给垄断了!你都不知道,养这位大小姐要花多少钱!”
启万里啧啧了两声,又问道:“你就没想过找找她真正的家人?发掘一下她的身世?”
“你别说,还真有。”
潘大榕看了一眼房间角落里的小丝,此时她正高高兴兴地摆弄着一个小玩具,那是刚才他们俩回来的路上,随手买的。
“小丝之前出现在枯井,差一点点就死了,这事肯定是有个前因后果的。我大概调查了一下,打听到了一件事。在我发现她的前两三天里,有一批外人到江歧城待了两三天,什么事也没干,每天就光是在城里转悠了,神神秘秘的。我估计吧,他们很有可能就是来找小丝的。”
“而小丝虽然失忆了,感觉也有些呆呆傻傻的,但其实很敏感,就像我刚刚说她可以用极短的时间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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