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厘米,六尺(商鞅以“六尺为步”,秦在六国故地以六尺为步,汉承之)为一步,宽一步长二百四十步为一大亩,合今0.692市亩,宽一步长百步为一小亩,合0.288市亩。
又:汉时为与过去的每夫百亩的概念相衔接,垦田数仍然以小亩来表示。东汉时全国垦田数730万余顷,这个亩当是百步为亩的小亩。
因汉武帝时全国已统一用大亩,故本书中所言之亩均为大亩。
三、关于量制
秦汉时的大石本系量粗物和带壳的原粮而用。粮食(粟)的加工率为0.6;以大石量给粟一石,即等于付给加工后的粗米一小石。大小石之比例就是这样定的。
汉尺有大小之分,小尺为23.1厘米,由此制作的量器容积为二万毫升(新莽嘉量)。大尺为27.72厘米,如按大尺长度,依周嘉量(釜)的制作规格计算:1570.8立方寸乘上2.772厘米(一寸之长)的三次方,每斛(石)容积正在3.34万毫升左右。正好与之吻合。可以认为大石就是由大尺而来的。至于大石也用以量米,小石也用以量粟,两者混用不分,则是后来之事。本书中所言的石(斛),非特指一般为小石(斛)。
四、两个特殊
特殊小量器
汉代量制在上举的大石小石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小量器,如只容1.2毫升的小铜勺等,这些量器既非大小量器的几分之一的畸零之数,更非所谓汉小石1.2万毫升的万分之一。典型的1.2毫升的实物是东汉时的二分铜量,此器形似小勺,长柄,柄上刻一分容黍粟六十四枚,(《图集》92页)。一分是个容量单位,“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陶宏景《别录》),一分之量正可容六十黍。此铜量实为二分之量,实测容水1.2毫升,容黍128枚(和《别录》所云甚近)。专家推断这种小铜量多为量药物之用。我认为,其来源即是古黄钟(用24.63厘米的九寸为黄钟之长)一龠之量12毫升的十分之一(古黄钟一龠容黍一千二百粒)。秦汉时随着尺子变短(23.1厘米),黄钟一龠虽已缩小至十毫升,但量药物有习惯性,仍保持用旧的与12毫升有关的量器未变。如果此种假设前提能够成立,则东汉时容六毫升的小铜量两件可视为量药物的二分之量的五倍,都与以23.1厘米为尺的九寸作黄钟之长,其小量器容10.20毫升的铜龠、铜合、分属两个不同的量器系统,推而广之,西汉容7.2毫升的小铜量为六倍于二分之量;容0.4毫升的小铜量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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