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下督盗贼的简称,邢颙曾担任过此职。《后汉书•舆服上》:“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导从,置门下五吏:贼曹、督盗贼、功曹,皆带剑,三车导;主簿、主记,两车为从。”从公卿到县令都有门下五吏;主官出行之时,五吏之中的门下贼曹、督盗贼、功曹负责在前面开路,而门下主簿、主记则在后面跟随。从门下督盗贼的字面意义来看,他可能还要负责在官署门前巡视。
大司马:
这里的大司马并非三公之中的大司马,不等同于太尉,太尉的介绍见后文。由于汉末三公没有实权,一些权臣不满足三公,所以又在三公之上加设了大司马。(《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辛巳,以车骑将军李傕为大司马,在三公之右。”)
一八九年九月十二日,献帝以太尉刘虞为大司马,刘虞同时兼任幽州牧。刘虞在一九三年兵败后被杀。
一九五年闰五月十一日,献帝以车骑将军李傕为大司马。李傕在一九八年兵败后被杀。
一九六年八月初十,因张杨救驾有功,献帝以安国将军张杨为大司马。一九八年十一月,张杨被其部将杨丑所杀。
二一一年,刘备入蜀前夕,刘璋上表推荐刘备为大司马兼司隶校尉。但当时曹操和刘备敌对,献帝在曹操手中,我估计曹操应该没批准吧。二一九年七月,刘备攻占汉中之后,自封为汉中王、大司马。
二.三公
太尉:
《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尉,公一人。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即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凡国有大造大疑,则与司徒、司空通而论之。国有过事,则与二公通谏争之。世祖即位,为大司马。建武二十七年,改为太尉。”
从上文可以看出,太尉拥有考课武官的权力,并根据武官的表现,在年末的时候,奏请皇帝以进行赏罚。另外太尉在郊祀(郊外祭祀天地)的时候,负责亚献(第二次向祭祀的对象敬酒);在大丧(皇帝、皇后、皇子的丧礼)的时候,负责在南郊向上天禀告死者的谥号。此外太尉还要和其他二公一起讨论国家大事,规劝皇帝的过失。
东汉初年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公元五十一年),改大司马为太尉。太尉为三公之首,太尉主天,司空主地,司徒主人。(《韩诗外传》曰:“三公之得者何?曰司马、司空、司徒也。司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故阴阳不和,四时不节,星辰失度,灾变非常,则责之司马。)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