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出个银粒子放在吱儿手上,转身往回走去。
背后传来渐行渐远的脚步声,南宫钥笑了笑,等那脚步声听不见了也往院子外走去。
任珑很守时,早就等在了红花坡外,她站在暗处,直到南宫钥出现她才从阴影中走了出来。
南宫钥明白他们这些暗卫的警惕性,即便任珑不是第一线的暗卫,但这种特别训练出来的人,那些习惯已经刻进了骨子里面。
南宫钥对她招招手:“来,咱们还是到轩宇外蹲着,蹲隐蔽点。”
两个人灵巧地爬坡钻林,在两人蹲点的地方坐下,南宫钥从随身提着的包袱中掏出个油纸包递给任珑:“怕你没吃饭。”
任珑愣了一下,接过来,也不客气,打开便吃了起来,她确实没有吃饭。
南宫钥很喜欢这样的人,相处起来很简单舒服。她伸手往前头多拢了些树枝,垒得高高的,然后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一只油淋淋的鸡腿突然伸到了她面前。
“留个精华给我啊,你自己吃,我吃过了。”南宫钥轻轻推了推,看任珑又拿回去吃了起来,笑着问道:“好不好吃?”
并没有人这样问过她,任珑有些不知道这样的聊天要如何继续下去,下意识地回答:“好吃。”
“那如果今天也没等到,我明天再给你带,我跟你说,要不是虞㶣良语来了,没有这么多好吃的,虞㶣忠文可穷了。”说着撑着脸,看任珑将鸡腿吃完才又说道:“你一个女孩子怎么就做了暗卫呢,突然意识到这个问题不该问,试问有头发谁愿意做秃子呢。
任珑倒是不扭捏,简单回答道:“我是个孤儿。”
南宫钥语塞,任珑倒像没事人一样:“没有关于父母的记忆,也没有痛恨之说,没有便没有吧,我还是长大了,还习得了一身本领,能跟着公子是件幸事。”
这话说得对,执着于过往是一件让人痛苦的事,从某一个角度来说,任珑是幸运的。但她却不一样,她有记忆,且太深刻。
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秋日里也有不少蚊虫,因着此处还长了不少树与杂草,蚊虫不时侵袭。虽然用了任珑给她的药水,但南宫钥仍不堪其扰,不时用手挥着,再看一看任珑,大将风范,纹丝不动。
心里正念叨着这一夜要早些回去,便听到任珑的声音:“主人来了。”
南宫钥的心猛地跳动起来,她急切地往前看去,四周太黑,她看不分明,仔细辨别了许久,才听到轩宇的大门似乎发出一声轻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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