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民。”
藏兵于民?
闻言,丞相微微扬眉,若有所思。
盖因在前汉时的“都试”制度,便是藏兵于民。
前汉制,黎庶男子年满二十三,皆要在郡内服兵役一年,接受射御、战阵等方面的训练;且每年八月或九月郡太守皆要以“都试”的方式讲武,旨在加强地方武备。
只不过,此制度也会导致太守职权过大。
如王莽篡汉时期,东郡太守翟义便利用都试之机纠集兵马反莽、光武刘秀也曾谋划在都试时夺兵权举事。故而在光武复汉后,朝廷为了避免地方武备被有心人利用诱发动乱,便罢了都试制。
现今若是再复此制,乃是将日后募兵演武的时间缩短了,对时局大有裨益。
且都试制度亦是雄烈汉风的彰显,有利于激发黎庶志在军功、及壮觅封侯的锐气。
自然,此举催生太守权柄过高亦难免。
但以丞相之智而言,提前规避此患易如反掌。
只需从朝廷中枢派遣每岁主事都试之人,将职权不授予在郡太守,便可泯灭绝大部分隐患了!
须臾间了然的丞相,不由拊掌而笑,眸含赞许之意而问,“子瑾之意,乃是复前汉都试之制乎?”
但郑璞却是微微摇头,“回丞相,乃是类似都试之制。”
言罢,不等丞相继续催声,便径自细细讲述所思。
他是想以免除一定赋税的基础上,让河西走廊各郡建立“带弓而锄、佩剑而樵,器甲鞍马、常若寇至”的弓箭社!不论家业高下,户出一人;自相推家资、武艺为众所服者为社头、社副、录事等,自备器甲鞍马,供治安和备边之用。
河西地处边陲且果腹艰难,人皆易动难安、果敢而轻生死。
再佐以羌胡杂陈、贼寇丛生的栖居实况,男子成丁后皆有通刀矛弓箭之能,这也是郡县官府维护治安时大为头疼的问题。
换而言之,河西黎庶亦是优良的兵源,亦是日后大汉扩招士卒的首选。
但前决条件,则要先化去河西纷扰已久的匪气、令他们遵纪守法、言行禁止。
故而,郑璞依此考虑,打算以减免些许赋税为诱,先推行半民间的“弓箭社”,以军规军法让黎庶们大致熟悉行伍中禁忌,备后续募兵之用。
且以“结社自守、护安乡梓”为目的的弓箭社,若能成型,将大为缓解当地治安的压力,可减少朝廷戍守在当地的兵马,转去征战关中。
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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