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下令全军整肃装备,迎战陈友谅。
姓陈的,别以为你兵马牲口比我多就了不起,爷们见过的阵仗多了去了,比今天还宏大的场面也不是没见过,爷们还告诉你,爷我不是被吓大的。
今天最不济的结果不过就是嗝屁罢了。
爷们根本不在乎。
自从大爷我穿上这身军装,做起这门随时可能掉脑袋的勾当,爷们就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
脑袋掉了碗大的疤。
不就是挂掉么!
不就是嗝屁升天么!
不就是阴阳两隔么!
没什么大不了的。
从一开始二十五人独闯天下的那一刻起,自己就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
死不可怕,怕的是没有面对死亡的勇气。
好男儿宁可站着死,绝不苟且活。
对于一个从小吃不饱穿不暖漏过裆要过饭早已经死过好几回,将生死置之度外的人来说,不要说是陈友谅的几十万兵马,即便是再来个几十倍的兵马也吓不着他。
人活一世,草活一秋。
谁也会有死的那一天。
只不过爷们我死的比其他人早那么几天罢了,这对于自己来说,能长这么大已经是捡回来的了,多活或者少活几天,已经无所谓了。
更何况,虽敌强我弱势力悬殊,但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陈友谅,即便今天我死了,也要让你尝尝痛的滋味。
即便今天真的死了,那我爷一定会拉着你的人做垫背。
做为军人,生要生的光明,死要死的磊落。
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后,做为主帅的华云与副帅朱云逊率兵三千出城结阵迎敌。
一切准备就绪,已经得到充分修正的陈友谅也终于是耐不住了寂寞,一声令下后发动了他建国以来的第一场战役。
太平战役。
从本质上来讲花云这种敌随强我亦不惧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华云做为军人做为战将勇气也是值得敬佩的,但是在与陈友谅的战斗中花云的战前预判应该是不充分的。
在他的思想观里面眼前这个桀骜不驯的家伙和曾经那些个倒在自己刀下的悍匪们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没有什么值得敬畏的地方。
但是真正接手之后,双方的优劣态势很快表现了出现。
因为很快他就发现自己原本组成的攻击阵型被对方轻易撕破,更让花云没有想到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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