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并认为埃及神只荷鲁斯想要将神谕给他的丈夫。
为了测试真实性,克劳利就带萝丝去埃及的博物馆请他指出哪一位是埃及的荷鲁斯神,她认出了数个著名的雕像,并朝向一个丧礼用的石柱走去,这石柱描绘着荷鲁斯收到死者献祭的祭品,而克劳利特别对博物馆中一块写上666的残片有兴趣,而他从小就对这个数字很有兴趣了。
这样的结果让他开始听信萝丝的指示。自1904年4月8日后的连续三天内,他中午就进入他的房间内,并将他背后的声音(背后灵)述说的东西写下来,这本书就是著名的《法之书》(The Book of the Law)。
书共分三小章,内容是揭露出人类进入新纪元的新律则。
《法之书》要人遵行的,是一条简单的秘界谕旨(Law of the Thelema):“作你要作的乃是律法的总纲”。
六十年代的嬉皮士们把它解作“想做就去做”,克劳利则解作“只作你必须去作的,其他则保持原状”。
有学者认为这是道家“无为”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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