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还是翡翠?”
“寻常老百姓怕是买不起这些吧。”
“那倒是。虽说江南鱼米之乡,富足了些,但是女子的头饰大多都是银的,只有非常有钱的人家才会有各种样式的头饰。”
“而且市面上的首饰太过单一,每个人佩戴的都相差无几。”用现代语言来讲,这就是撞款了。
“所以你确定要做首饰?”
“自然,不仅要做,还要做的与众不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那种。”说完,姜皖就从椅子上跳了下去,又回房间研究首饰了。
御墨翎总算可以松口气,好在姜皖心里还有些正事,没有被路之行勾走了心魂。若是姜皖日日发呆下去,这店不仅要黄,他也是会吃醋的嘛。
姜皖回到房间翻了翻书,发现书上所记载的首饰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不会引起人们的购买欲。既然古代的不行,但她还有现代的嘛!要是能做出像现代那样的首饰,何愁没人来买。想来销量也是极好的。
姜皖揉了揉酸痛的脖子,天空却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云深不知处。”姜皖眯了眯眸子,正愁没有灵感,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啊。以云彩做耳环,俏皮可爱不失童真,配上同色系的衣服,更是优雅大气。完美!
又是将近五天的时间,姜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而陆之行和长戈,终于到达了雪山之巅。
“这雪山,真是高的无法想象,走了五天才到顶端。”
这几天,二人轮流休息,却也不敢谁太久,怕一睡就醒不过来了。饿了随便吃着带的干粮,渴了就含一口雪。
终于,在天快亮的时候,二人终于发现了如大拇指般大小的留魂草。由于御墨翎给他们看的都是精心处理过得,是可直接用药的那部分。所以御墨翎给他们画了张画,那是整个留魂草的模样。
“主子,这东西好像和御墨翎给咱们的一模一样,这应该就是留魂草了。”
“嗯,但是这些,居然还不足二十株。”
“夫人说过,香水一年左右才能用完,而这么多留魂草,够夫人用好几年的了。”
“嗯,长戈,我们拔出来吧。”
留魂草上有些小刺,非常尖锐,碰到了十分的疼。但由于雪山的温度很低,陆之行和长戈的手早已没有了知觉。只能看到血流出来,却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
终于,二人合力拔光了整个雪山,拿到了这二十株留魂草。
“主子,咱们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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