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尖上的这个家伙就已经死于大出血。
克里森挥动手臂,把这个倒霉蛋狠狠砸向另一边正在张弓搭箭的兰尼斯特弓手阵列,然后,拨转马头,朝着兰尼斯特留在后排的弓箭手横阵,就加速冲了过去。
后面跟着克里森的骑兵,当然明白指挥者的意思,他们顺着克里森打开的突破口,一下子就将这个口子打开到了一个兰尼斯特步兵们无法合拢的程度。
然后,他们自发地分成两个方向,开始猛烈撞击兰尼斯特的后排弓箭手。
这就是骑兵在战场上的最大优势,他们足够灵活,只要允许,他们可以快速到达任何一个自己想去的地方,很多战术也都有了执行的可能。
克里森带领的,是最精锐的重甲骑兵,用他们来收割羸弱的弓箭兵这种远程单位,有的时候,根本就不需要马上的骑兵出枪。
只要控制好战马的速度,用裹着铁甲的前胸,直接把他们撞倒在地,然后被后排跟上来的兄弟们的马蹄给活活踩死就可以了。
这一幕,把位于一侧的兰尼斯特军队指挥者,一位来自烙印城马尔布兰家族的爵士给吓了一跳。
他叫亚当·马尔布兰,是烙印城的继承人,达蒙·马尔布兰伯爵的长子。
小爵士本来留在大营内,做了一个北门兰尼斯特军营部分的留守,他老爹达蒙·马尔布兰,很清楚这一战是要血流成河,所以,为了马尔布兰家族不至于绝嗣,他就把儿子按在了军营内,自己带着西境军队参与了攻城战。
但小爵士年轻气盛,哪里受得了这个气,这不,克里森大军刚刚击溃了那两百巡逻骑兵,小爵士就知道了,然后,他第一时间赶到了北门军营门口,带着仓促集结起来的八百步兵,组成了这么一个单薄如纸的防线。
只能说,求战,有战心是好事儿,但也得看场合,选对象。
掂量不清楚自己的斤两,这样的行为只能用送死来准确形容。
“快,护卫少爷到后方去,进入寨墙,让他们开门!”
马尔布兰家族的侍卫头子是个有经验的战场老油条了,一看这情况,就知道这八百人铁定是完蛋了。
一个照面就让人家给正面捅穿了,现在这帮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北境人,正在肆意收割己方的弓箭手部队。
等到弓手们都死差不多,余下的四散溃逃之后,这帮骑兵,完全可以从后方,再一次撕开只剩下长矛手和剑盾手组成的防线。
然后将他们分割包围。
几个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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