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钱给到位,才可能与‘电视台’共享版权。
尤其是《华国好声音》这五个字的中文名字的知识产权,一定要属于我们天意文化。
包括‘好声音’这三个字的商标也得属于我们。
为什么没带华国两字?
因为带‘华国’是不能注册商标的。
李琳听到这里时,她心里就有数了。
就算这个节目不能大火,但最起码不会亏本。
再说了,荣意都把事情明明白白交给她了。如果后续出了问题,她就得负主要责任了。
“我们要独立制作这档综艺,是不能跟电视台分享版权的。
除非是节目走下坡路了,再加上‘利益动人心’才允许分润一些好处出去。
而我又为什么要强调制播分离?
一旦合作,那我们就得跟电视台达成‘某种程度上共同投资、版权共用、共同制作、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形式。
可对于我来说,制作这节目,压根就没有风险。
哪怕电视台不播,我放到网上播一样能赚的盆满钵满。”
荣意有这个底气。
别的不说,光TT视频就非常想跟他合作。
之前的《万万没想到》第一季和第二季,外加《最好的我们》没吃下,可是让他们好一顿埋怨。
流量就是这样,此消彼长。
更何况,他们也眼红这庞大的利益啊!
而奇异果就更不用说了,哪怕赔钱都较为愿意搭上荣意这条线。只要荣意没在娱乐圈翻车,那就有利用的价值。
“虽说我们在制作节目前,就跟电视台合作的话,好处是非常明显的。
无论节目策划、编排,还是节目宣传。以及相关部门的报批,到找选手、制作、后期处理,整个一条线电视台都能参与投入。
同时也能对节目进行整体操盘。
但问题就来了,电视台负责后期、播出的话,那大剪刀就容易出问题了。更重要的是,对于一个选秀节目的公平性,会受到极大的干扰和挑战。
长此以往,节目就得废了。
要是电视台为了利益,希望主打颜值高有背景的年轻歌手怎么办?
到时候听谁的?”
就像是《梦回大明春》的王渊一样,想改革就得当权臣。
与其后面受到无数文官阻碍,甚至可能毁掉改革成果。不如一开始就高歌猛进,谁挡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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