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一把火红色的大枪过来,压得腰弯下去,满头大汗。
这把火烈枪可是大有来头,是南火门第二代门主的兵器,取地心炙热的岩溶经过特殊工艺制成,浑身滚烫如火,别说握着,就是靠近十米之内都能烤熟一只鸡。
那个士兵做好了各种防护,才不至于被火烈枪烧焦。
叶晨的老婆是南凤凰的亲生女儿曹雪梅,南凤凰是南火门上一代公主,更是南火门佣兵团团长,南火学院的董事长,对叶晨这个女婿,南凤凰甚至比自己女儿更加喜欢,把叶晨当成儿子来养,有什么东西都是给叶晨。
这把火烈枪就是南凤凰从南火门的兵器库存里拿出来送给叶晨的,还把南火门的火枪绝技教给了叶晨。
叶晨似乎也对这把火烈枪特别钟爱,他能快速成为第九军副军长,就是因为使得一手好枪法,当年争夺副军长之位时,整个东方城除了孟达,没人是他对手。
在十大少将中,叶晨可以排在前三。
孟达若死,他就是大厦国第一少将。
木小天听木小鸽介绍完叶晨的背景后,笑着对木九军说道:“原来是叶成的老爸?哈哈,可真是太巧了,叶成被我打残了,全身骨头尽碎,现在估计还躺在医院里呢,没想到他老爸在星空战场这般嚣张,老爸啊,我可告诉你,你不能比儿子差太多,就算是输,也只能输一招半式,否则这老脸没地放了……”
木九军回头瞪了木小天一眼:“谁才是老脸呢?你是我爸还是我是你爸?”
木小天呵呵笑。
木小鸽咯咯笑。
众人大笑。
叶晨这才把目光看向木小天,叶成的事情他自然是听到了,没想到那个练体境三重的小子竟然在这里出现了?
还是木九军的儿子?
叶晨眼中杀气顿起,右手一接枪,呼啦啦一握,一阵青烟从手掌中冒出来,嗞嗞嗞的响。
“原来是你这兔子伤了叶成?正好!一并在这杀了你们父子!!”
叶晨手中的火烈枪突然灼烧起来,像一根火棍,枪尖疾刺,刺向木九军心脏位置。
动作快如闪电,火苗怪异的凝聚成一把虚影,火枪虚影比真实的枪尖长出一米左右,如同一根毛笔的笔尖。
火头蓝蓝的,显然温度不下百摄氏度,像是烧菜用的煤气火苗。
木九军身后众人大吃一惊,纷纷后退,因为这温度太高了,至少有几百摄氏度,靠近十米内都能感觉灼热感非常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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