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即使这群盗贼之中的头,想要不顾一切的要跟我玩摊牌。也就是把最开始挑事的那几个盗贼们交出去,也是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的。
那就是――先得保证自己能从现在的我手下活着走出这个餐厅……
为首之人愣了半晌,终于认命似的坐回椅子上。或许他是想通了,相比100枚金币,还是自己的小命比较重要。
我一甩手上的四把飞刀分别射向两个不同的方向。
镗的一声响,将一狂战士为职业的皮克斯偷偷举起的那把双刃阔斧击落。
总得来说这家伙还是比较不错的,缺点就是太“傻乐”,就是缺心眼一根筋的意思。能在短短的几天内和我叫上朋友的人,肯定不是坏人吧!
要怪就只能怪他运气不好,在不对的时间里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吧。如果我现在放走他,之后那群盗贼把怒火转移到他的身上。我敢保证,在遇到陆地之前,他会被愤怒的盗贼们偷到连内裤都不剩。
不过这丫的,竟然想着要偷袭我?一个战士抄把巨型双面斧去偷袭一个暂时冒充盗贼的前哨兵?他真的不是猪头吗?
我眯起眼睛用一种很欣赏眼神地看着他,右手中的飞刀一下子变成了八把,展开当作扇子轻轻的挥动着。向着某猪头阴森森地嗲道:“小克斯~,我们是不是应该再加加价?”
自称极北勇士的皮克斯还沉浸在感叹我丢飞刀的力气有够大时,突然听到我在喊他的名字。“我!我没钱!”猛地直起了腰,靠着墙壁很大无畏的直视着我。
(那意思就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好光棍啊!佩服你我们的小科尔!但是拜托您那两条腿别抖好吗?)
“噢……这样啊!”
我把脑袋扭向另一个人的身上,同时声音拉到足够长,突然一扬手,两柄飞刀脱手而出!直插在皮克斯的脖子两侧,刚刚好的距离以及声势过猛的动静,在某壮男的脖子留下两道血痕。
于是英勇战士的皮克斯在我的右手再次挥动之前,突然大叫一声:“噢!我想起来了!我还是有点钱的!该死的我怎么会忘了呢?”
(好吧!早知道现在,何必当时呢?)
“那你呢?”
某个瘦小的身影,正在努力将自己被钉在门口墙上的皮甲衣角从飞刀上拽出去。
“啊!完全没有意见,我刚才只是有点尿急而已。尿急.......尿急。”某男解释着,放弃了最后的挣扎。
“上帝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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