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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千悦一到公司,就听到店员们在讨论博客上的照片:
“我说怎么这么眼熟,就在我们附近?拍的真好,这才是真爱,好唯美…你看,都已经做成手绘美图,各种桌面了….”
看他们讨论得热乎,千悦也跟着扫了一眼,这一眼,差点没吓摊她:
这装束,怎么这么眼熟?
她的兔子鞋?玫瑰花?
这不是那天碰过那对卖花的老夫妇之后,她亲殷以霆的侧面照吗?谁拍下来的?
回到办公室一翻,千悦才知道,这张照片是一个摄影师路过随手拍的!因为是专业摄影师,所以拍得特别唯美,角度也很合适,丝丝路灯下,两棵大树间构建的连理空间里,两人一黑一白,一个高大英俊,一个俏皮可爱,凑在一起,还真是别样的唯美…
好在是夜里,灯光幽暗,两人又是半侧身的全景,当然是辨不清容貌的!
只是随后翻起的几张留言中,还是有人认出了殷以霆。所以,也跟着一连串的评论,牵引出了各种相关的话题。
这会儿,千悦才知道,原来,自己这个正牌,跟老公去小套房住了些日子,已经被降级为‘小情人’了,不过是‘得宠’的‘小情人’!
看着下面评论开撕的厉害,有人同情正妻,有人羡慕小三…千悦禁不住勾起了唇:
‘撕什么呀?还吵得连祖宗八代都扯进去了!都是她一个人好吧!’
不过,看着那描写的词汇,千悦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为什么,得宠的,被爱的,一定是小三,为什么操劳的、糟糠的,就该是正妻?
一个女人,辛辛苦苦操持一个家,就是为了把自己熬成黄脸婆,把男人养成骨干精英,然后去养如花美眷,最后抛弃自己吗?
不!
她华千悦绝对不会为她人做嫁!即便这个男人当真是她所爱,当真是优秀到是女人都要觊觎,甚至不计名分地去抢,可如果他真得敢在外面养人,她死,也要踹了他!
她可以孤独一辈子,可以一辈子没人疼、没人爱,也不要一个只会让她伤心、生气,一辈子无望等待、仰他鼻息的男人!
倒是没想到,堂堂正正一件事,竟被以讹传讹成了这个样子。
再想起这些时日,两人窝在自己的小公寓里,虽然生活温馨平静,的确也有诸多不便,像是他,要真急着接受个传真,都要专门跑出去,或者打电话让别人接手。
猛然间,千悦也觉得,是该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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