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力的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然后用力吐了出来,队伍里也不知谁喊了声,道:“兄弟们机会来了,杀啊!”
“杀啊!”惊雷一般的喊杀声在数丈外响起,五千人宛如一股海浪往明军冲了过去。
朱勇将一口酒汤吐在了雪白的刀刃上,浓烈的酒汤顿时顺着刀刃一滴一滴地落进了草丛里。
空气中漂浮的火药味道,被冷风一吹,便不见了踪影,朱勇将厚重的大刀交到了左手,轻轻掂量了一下刀刃的重量,这才朗声道:“你们怕么!”
回答他的是死一般的寂静。
朱勇竖起了手中明晃晃的朴刀,一脸肃然的道:“不怕死的就给我好好杀,鞑子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一样会死,会败,会怕!多少年了,我们等的不就是今天么,今天老天爷给了我们的这个机会,我们还等什么呢,痛快杀一场吧!”
“杀一场!“寂静的将士终于发出了雷鸣般的呼喊。
朱勇很满意眼前的士气,冲着众将士颔了颔首,便不再多言,提起马缰一马当先便冲了出去。
他的战马去的极快,宛如一道清风,瞬间便冲入了敌军军营之中,呼呼的冷风之中,便见他挥舞着明晃晃的大刀,刀光如一道闪电在昏黄的阳光下,晃得让人睁不开双眼,再看时便见他的手中多了一颗鲜血淋淋的鞑子人头,好不威武。
“不愧是大明第一猛将啊!”坐在马背上的金一笑望着朱勇威风凛凛的身影由衷的赞了声。
“儿郎们,我们还等什么?杀啊!”金一笑扬起的大刀在空中挥舞了几下,便冲了出去,身后的明军立即跟了出去。
宽阔的草原上,双方的人马终于交汇在一起,奋力一搏的鞑子势不可挡,明军也不弱,他们这次来除了京城的三大营的精锐之外,还有不少从广西等地精挑细选的狼兵,广西地属边陲,自古经济文化相对落后,曾经是古代重犯的流放地,加上环境恶劣,“民气强梁”、民风骠悍,饶勇好斗。其凶横不亚于任何蒙古人,所以在大明有狼兵无敌天下的称号,这几日早就想借此机会展示一下身手,无奈寻不到合适的机会,几日的压制,让他们宛如一头饥饿的野兽,不等主帅下达命令,便挥舞着武器冲了出去。
他们都是久经沙场的大明精锐,不等敌人做出行动,便率先发出了攻击,他们以7人为一伍,各伍独立作战;每伍中有4人专事击刺,有3人专事割首,以便请功领赏。配合可谓默契,一旦敌人到了近前,一人立即向前同伍的左右人都大呼夹击,予以支持。一伍向前,则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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