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顾及名声,而且曾书书也没那么急色,所以至今没干过什么有辱门风的事情。
但这种前人积攒的经验,咳咳,看看也无妨!
谁又不想让自己的阅历多一点呢?
可惜教材选的不合适,层次太低,和自己这师弟差着境界呢!
方譬所说的那什么猿搏蝉附,他也就一知半解,乞儿讨食等等更是闻所未闻。
惊叹于方譬的学识渊博,曾书书只觉相见恨晚。
若非如此,又怎么会这么热情的招待这位小师弟,再怎么为人和善,也会分亲疏的。
这位方师弟入门不久,更是从未来过这合阳城,曾书书自觉身为师兄,不管怎么样,也要让自己的师弟尽兴而回。
咬了咬牙,曾书书带着方譬去了另一处玩乐的地方。
楼阁高耸,装饰华贵,莺莺燕燕的笑声入耳,让路边的人不由得有些心猿意马。
脂粉味很足,虽然浓郁,但不至于刺鼻,闻着倒也还算舒服。
只不过,方譬可从来没有想过在这种地方来真的,看了两眼后,就直接拉着曾书书进了旁边的赌坊。
或许是占有欲很强,方譬不喜欢和自己有一腿的女人,会有被别人按下去的一天。
总会让他有着一种自己被送了帽子的错觉,就挺别扭的。
再说,就这站门口摇手绢的一群,他方某。(下一页更精彩!)
人现在还真看不上眼。
曾书书喜欢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烂大街的赌坊明显不在其列,对于他来说,这种地方还不如一个稀奇点的宠物要有趣。
不过既然方譬想去,那他当然也不介意一起玩玩。
打眼看去,玩法也没有多少。
别说和现代比,就是古装影视剧里那些玩法,都比这里的要丰富的多。
不过主要目的是弄钱,玩乐都是其次,方譬当然不会嫌弃。
而且对于这些东西,其实方譬以前没怎么碰过,穷的时候碰不起,富的时候懒得碰。
说直白点,要是玩法太难了,他估计还要现场学。
所以直接挑了个最简单的,赌大小。
有着超乎常人的感知力,方譬哪怕不能清晰地感知到每一粒骰子,究竟是哪一面,但自己控制内力做点手脚还是很轻松的。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普通玩家肯定不是挂逼的对手,除非他开的挂可有可无。
很快,方譬就已经在自己手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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