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瞬间集体跪倒,激动万分地朝着方譬便拜。
挠了挠下巴,方譬一时之间,这心里说不上来什么感觉。
谁能想到,南疆的这几个部族信仰的是真实存在,而且还是唯一老大呢?
依稀记得高冷大哥说过,只要他方某人不会大开杀戒,就不会管他做了什么。
那,方譬替他给这些信徒们介绍一下他自己,也不叫事儿了吧!
酒逢知已千杯少,能喝多少喝多少,喝不了就要赶紧跑。
作为从不喝酒的人,方譬当然想有多远跑多远。
不过,黎族人太过热情,大有你不喝我们就死给你看的架势。
也不知道是不是方譬的气质和行为方式过于亲民,才让他们从一开始的敬若神明,转变成了现在的勾肩搭背。
但是酒这玩意儿,属实不在方譬的爱好之内。
况且,不管是原著里的片段,还是眼下的见闻。
方譬都很确定,这些黎族人个个都能喝的一批,绝对不是随便几杯就能解决的事情。
不过没关系,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制造出问题的人。
谁说庆祝非得喝酒?
当那数量众多的肥宅快乐水,突然出现在场中的时候,那一瓶瓶漆黑色的液体,直接就成了全场的目光焦点。
毕竟方譬现在的身份不一般,拿出来的东西也是这些人从未见过的,吸引注意很正常。
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并不是他的业务水平真的就有多高,更多的还是人本身的猎奇心理。
从没见过的东西就是会有一股新鲜感,而这股新鲜感在一定程度上,会干扰人对事物的判断。
因此,虽然颜色很是奇怪,但这些黎族人并没有露出任何怀疑的神色,反倒显得兴致勃勃。
那接下来,方譬把酒宴变成可乐宴的事情,就很顺理成章了。
反正方譬的存货多到离谱,支撑这么一次小小的庆祝,完全不在话下。
因为不知道碳酸饮料不可以摇晃,有不少人在拧开瓶盖之前,都会像碰杯一样狠狠的撞上一下。
随后理所当然的,被喷射而出的可乐浇了一脸,茫然片刻后,黎族人对视一眼哈哈大笑。
这种场景在场中频繁出现,整个庆祝晚会的氛围也热烈起来,至少比方譬穿越之前的过年,要有节日氛围味道多了。
用白云大妈的话介绍那就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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