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达到了巅峰了,他们强化血统的方法,只能是混入其他纯血同类的血!
所以夏弥才会犹豫,她在犹豫是否该对芬里厄下手。
这么多年,夏弥早就可以吞噬掉芬里厄,但她却一直拖到了今天,或许真跟芬里厄说的一样,夏弥是真的爱芬里厄,他们之间的亲情应该是真实的,只是由于某种叶晓不知道的原因,夏弥迫不得已必须要做出抉择。
是因为混血种吗?因为混血种发现了芬里厄的存在,所以夏弥才迫不得已必须吞噬掉芬里厄?
不太可能。
叶晓完全不觉得混血种可以对夏弥造成威胁,哪怕他们完全联合在一起也不一定,更何况现在混血种还处于分崩离析的状态,夏弥完全可以用夏弥的身份在人类社会隐藏很久。
而芬里厄,芬里厄的力量甚至在夏弥之上,叶晓很确信,无论是楚子航还是凯撒,都没有杀死芬里厄的能力,就算楚子航用暴血强化自己的力量,也远远不及真正的龙王。
混血种毕竟只是侏儒,再强大的侏儒也没法正面击败巨人,他们的力量甚至都不一定对芬里厄造成多大的伤害。
所以,一定有另外的原因让夏弥不得不提前吞噬芬里厄,而这个原因叶晓暂时还不知道。
想到这里,叶晓从懒人沙发上站了起来,他准备离开了,因为他有了新的工作去忙。
“你要走了吗?”芬里厄看着叶晓,问。
“嗯。我还有事去做。”叶晓说,“不过不用担心,不出意外的话,我会回来的,到时候会给你带更多的薯片的。”
“谢谢你,你是个好人。”芬里厄认真地说。
叶晓朝着他笑了笑,转身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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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玩意儿?”
芬格尔看着楚子航剪开的塑料袋,里面密封着两台笔记本。
“施耐德教授派人送来的,叶晓昨天在尼伯龙根里救了两个干员,这是那两个干员的电脑,他们现在还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抢救,没法回答我们的问题,但他们的电脑里或许会有一些有用的信息。”
楚子航说。
“叶晓他又进入尼伯龙根了?”芬格尔有些惊讶,“他还算是人吗?我又想起那天在听证会上发生的事情了,感觉叶晓已经越来越像是一头龙了,真庆幸他没有站在我们的对立面。”
“嗯。”楚子航点头。
“叶晓在尼伯龙根里找到了什么有价值的信息吗?”芬格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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